在對岸只要有絕對路權~~就算心存刻意衝撞也是不違法!是這樣嗎??

一些刻意違規者, 行車方式常常讓人恨的牙癢癢的, 很想如同影片一般直接將它撞翻.

但進一步想, 這不等於法律給人"合法"的殺人權力??

法院要定一個人死罪要多少程序, 但影片中, 完全不用.

里斯特 wrote:
一些刻意違規者, 行車方式常常讓人恨的牙癢癢的, 很想如同影片一般直接將它撞翻.
但進一步想, 這不等於法律給人"合法"的殺人權力??
法院要定一個人死罪要多少程序, 但影片中, 完全不用.

台灣多數民眾的「法治」觀念還不成熟

往往以為:對方有違規,我就可以「教訓」他

csshvci wrote:
仔細看影片已經進到白實線區了...

直行車讓一個車身??

就算讓100個車身他都不該切進來啊...

直行車沒啥不對啊...



你是要叫那些下交流道的永遠都不要下來嗎???
似乎是有新的發展了...

比亚迪撞翻大众是第7辆调查!剧情神逆转

炒作!“大众车被比亚迪唐撞翻飞出30米”竟是炒作

先前看到有人得意的說 "朗逸是我撞的第 7 輛車" 時,
我就在想,被自以為的英雄行徑沖昏頭了吧?
這種話說出來等於直接承認自己是故意,而且是慣犯。

另外,別騙我好像沒去過中國一樣的談法治。
在那個 "有關係就沒關係" 的地方,這樣撞車還 7 次都沒責任,沒有點關係你敢嗎?
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我在中國的朋友們只要被開罰單都是拿去警局找熟人花點小錢銷單,
沒人在乖乖繳罰款的,也是在廣東,離東莞不太遠。

fs1013

fs1013 wrote:
似乎是有新的發展了...(恕刪)

嗯,事情鬧大了還以為沒事沾沾自喜~
看下去~~

黃澤青 wrote:
想不到 大陸這方...(恕刪)


認同
哈哈~要下交流道的應該在白虛線路段就切了...

到白實線路段了...還真的是不該下...到下個交流道再下吧...

maxsanta wrote:
你是要叫那些下交流...(恕刪)
要說就全部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只還要用時間點去證明不能注意

我要三寶付出代價...還賴我闖紅燈~~(真的闖我就不會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好嗎~)

道是讓我懷疑他闖紅燈...

至於小孩? 養不教,父母的過

不會教請不要生。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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