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fupafu wrote:'再',代表已經抓...(恕刪) 他趁亂逃掉了,不敢停留,警衛追都追不上…我的想法是暗中人只能用暗中對付就是默默記車號然後跟著檢舉魔人回家在七天內瘋狂檢舉他,讓他一次收個23十張罰單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不用上新聞,也不要用非法手段,暗中人要暗中對付…
lily3682 wrote:好的,謝謝以前不知...(恕刪) 檢舉是政府給的政策,但檢舉完在PO文來炫耀就是人格瑕疵,如果加上消費死者連結檢舉就是道德倫喪,整個檢舉制度都是被這些人把持著,每個人都引以為樂,這就是現況 。把罰鍰捐給國家我是不樂見,如果罰金統籌當公益用,或許我會轉變立場,罰金都會轉為預算,政府如何花預算那就自個評論 。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怕警衛追上,被我打到住院...(恕刪) 你錯亂了嗎?你打人就犯刑法了,很會嘴今天有個要檢舉還PO文罵人白癡都等著被告四次了你還敢發這種文???不過你都是暗中用電腦檢舉,沒事的…
lily3682 wrote:我的想法是暗中人只能用暗中對付就是默默記車號然後跟著檢舉魔人回家在七天內瘋狂檢舉他,讓他一次收個23十張罰單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不用上新聞,也不要用非法手段,暗中人要暗中對付… 想法很好,但記得實行先烈們也都有類似想法,但都只出張嘴我相信你和他們不一樣
lily3682 wrote: 他趁亂逃掉了,不敢停留,警衛追都追不上…我的想法是暗中人只能用暗中對付就是默默記車號然後跟著檢舉魔人回家在七天內瘋狂檢舉他,讓他一次收個23十張罰單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不用上新聞,也不要用非法手段,暗中人要暗中對付…) 如果你這樣做,那你也變成檢舉魔人了耶,變成你討厭的人了喔,想清楚。
pafupafu wrote:想法很好,但記得實...(恕刪) 都沒人成功過然後上來分享嗎?有沒有檢舉檢舉魔人成功的啊?新聞有看到檢舉別人被告毀損的…或是檢舉魔人有檢舉別人到吃官司的,或是被抓到的,可以分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