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怪招!違停怕檢舉竟拿抹布、木板遮車牌

臉皮要很厚餒
送你CD隨身聽 wrote:
https://www...(恕刪)
在新竹常可觀察到一個現象,停車位空在那、停車場內空空如也,卻沒有車要停,但停車位的前後紅線卻都停了車,停車場門口外轉角的紅線也塞進一台車。
公權力的執行讓這些駕駛從經驗了解到,停紅線是被獎勵的,可以免付費的。而停在停車格內是會被處罰的,要收費的。
根本的問題不一定是停車位不足,而是獎逞制度讓駕駛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做法:去停紅線。

我的建議是只要是國家的土地、馬路,佔用就該付費,包含路邊白線等,而嚴重佔用到車道停車(併排)、佔用到紅線停車(違停),都該加收大筆的費用。而在同時,或許是兩三年間,讓較安全的停車位(如停車格、公立停車場)可以免費或是降價。這樣才能鼓勵車主把車停到合法的位置,而非在巷弄中、家門口隨便違停。
我因為都盡量不違規停車,看到別人太猖狂的違停,一定送他一張罰單

現在手機定位很快,就算地址有點誤差,也是可以檢舉成功的,我發現通常是高級房車違規的程度最嚴重

通常下來的人,一看就是三寶居多,很辣的也有,有時候在想這些人收到罰單不知道臭罵警察還是罵檢舉人,哈哈,反正幫國家多點錢揮霍也不錯啦😀
台灣政府沒魄力,買車要附上車位證明跟日本一樣不就改善很多
直接打110,因為直接違法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所以嘛檢舉,直接打電話,且遮蔽車牌本來就很有可能是失竊車,所以打電話就是了
沒掛牌就無敵了,電動自行車還有山貓怪手堆高機在路上亂跑亂騎還亂停也沒人在處理的,更不用說火車站前一堆外勞朋友的電動腳踏車隨便停也不會被拖吊,但是有掛牌的機車就很快被處理,真的是對外國人比較友善

pigman0416 wrote: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問題是它不是行駛中 而是停在騎樓 路邊 所以很難用這條去罰吧?
HermesParis wrote:
這種規避違停的車主越...(恕刪)

因為魔人越來越多。。
那不是遮羞布嗎?台人小聰明一堆,不怕違法怕檢舉,跟酒駕躲在車裏不出來的心態一模一樣。
確實報警不見得會來開單,
之前就看過從早停到晚的,
新竹火車站前面的中正路,
我早上去逛街看到,到傍晚還在~

直接說贓車也不好,加個疑似,
就說疑似有可疑車輛或失竊車輛。

看到那種用把車牌擋住的違停車,
真想趁夜黑風高四下無人的時候,
戴上手套+口罩,把車牌拆掉,
然後再把抹布放回去,
等到車主發現的時候,
不曉得都多久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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