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警車飆到時速223公里 仍被保時捷海放

可以考慮換特斯拉Roadster當高速公路警車了

極速402km/h,0到100km/h=1.9秒

要追保時捷一下子就抓到了



看以往警匪片…不是應該線上通報前面警網加入圍補? 或設口袋戰術甕中抓鱉?! 裁罰這罰款真是無關痛癢!……重點是當時開車的不一定是車主……
贊成修法!比照歐洲裁罰標準
discoby wrote:
罰兩萬多新台幣是在開...(恕刪)
raphael_ncku wrote:
很好奇國道公路警察處...(恕刪)



試著要追,不是只為了抓超速,還要查其他的,比如毒品。。
立法委員本身及其家人都是從犯,叫他們攷,難啊!
olleg123 wrote:
同意可以提升入刑法
...(恕刪)
罰2萬一千元???? 隨便改個東西都超過... 以後我超速罰210好了..
你不會以為整條高速公路只有一台警車值勤吧? 每天上班從基隆巡邏到高雄再開回來? 哈, 天才

dunhilldun5168 wrote:
現在已經沒有收費站...(恕刪)
問題是,高速公路的速限是否有必要,以及速限是否可以提高。如果均速較高,是否可以減少阻賽? (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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