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車對戰瑪莎拉蒂的事件,是該檢討肇責及金額比例問題的時候了 樓主更新 附圖!


littlesnow wrote:
有規定軍卡一定要走...(恕刪)


不用替軍卡找藉口~~各行其道~~就對了~~軍卡要靠右更應注意右後方有無車再慢慢靠右行駛~不對嗎?

ITALY米蘭 wrote:
不用替軍卡找藉口~...(恕刪)


問題是 雙方都是剛起步 軍卡直走 瑪莎 要靠左走

瑪莎駕駛坐在左邊 他看不到在他左邊龐大的軍卡?

沒有規定 軍卡一定要走內側

現在變換車道的是瑪莎

自然是瑪莎 應該要注意 當然你可以不認同我的看法

下次再發生這種事情 你就捍衛你的路權

我還是一樣會踩煞車讓路的

謝謝指教.....

littlesnow wrote:
問題是 雙方都是剛...(恕刪)




"道路" 是 共用 / 共享 的 !!

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使用.

還有其他眾多的用路人在一起使用 !!

別只顧自己方便或是用自以為正確的行車方式.

妨礙其他用路人 !!



如過連基本的 "行車觀念" 都不懂.

只會一直嘴 "又沒違法" / "又沒規定" ........

台灣交通會亂不是沒原因的 !!

因為一定有你的一份心力貢獻的 !!



--------------------------------



試想若是依照你的想法.

所有人都依此方式行車.

中線直行.

外線禮讓.

所有人都在擠過路口後要銜接的外線.....

那過路口後要銜接的內線是幹嘛用的 ??

又中外線在路口中. 要擠入過路口後. 要銜接的外線.

交通會不打結嗎 ??



至於你說的 "有很多的說不定..........".

請盡早提前進入外線.

準備做你所說的 "有很多的說不定..........".

這也是基本的行車觀念 !!



依你的觀念.

反正 "又沒違法" / "又沒規定" ......

干我屁事 ??

還是那句話.

台灣交通會亂 !!

你絕對是貢獻非常大的其中一個.




chienchenghung wrote:
'道路' 是 共用...(恕刪)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3點規定,外車道車應保持側距、禮讓內車道車先行,「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這回文看來很多人都沒有真正處理過車禍,初判表只會寫肇事因素,如果某一方真的無肇事因素的話,也會寫無肇事因素,並不是直接丟一個比例給雙方去算錢。初判之後,不服的一方還能申請進一步的車鑑會鑑定,雙方可以跟委員們表示意見,或是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而初判表跟鑑定結果都會是法院或調解時的重要依據。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如果你可以舉證這事故無法避免,而說法也被採信的話,是不會被套用這條的。

最後,出門在外沒有人知道會不會有意外,保個第三人責任險也心安多了。即使不是豪車,修個幾十萬也不是不可能。如果事故有人傷亡,有保險在身絕對可以幫助你更冷靜的處理後續。不是超級有錢人,開車上路還是保個險,給自己和別人一個保障。

以我個人處理車禍的經驗來說,當時初判和鑑定我都為無肇事因素,雙方無財損,對方重傷,我卻要擔任過失重傷害的被告。最後保險公司用20萬幫我圓滿處理,省下我跑法院的時間。這時是不是覺得有保險很好呢?
此案不會是三線道匯入兩線道 也不會是兩車道會匯入同一車道


路口前是兩線直行車道外加一個左轉專用道 左轉專用道顧名思義是用來左轉的 不是用來直行到下一個路口的
路口後是兩線直行車道

路口前軍車在直行內線道 路口後接續直行內線道
路口前海神在直行外線道 路口後接續直行外線道

內接內 外接外 理當完全不會有任何問題
那問題怎麼來的 問題在於 政府搞一個不對稱路口然後沒有畫設引導線
造成少數交通觀念不佳的人就不會走了
因為這些人認定 方向盤正的才叫做直行車 方向盤偏的就是變換車道
多想三秒 先刪掉左轉道 左轉道是拿來左轉用的
路口前兩線 路口後兩線 還有什麼困難?

海神此案中需要負責的原因是
路上沒引導線 雖然行進方向正確 但無法準確判別誰侵入誰的車道
就算是遭到軍車侵犯車道 也必須要採取應有作為來避免事故發生
也就是說 別人違規 你能閃得過就不能撞他 不然我也很想路上併排停車零容忍


都知道盡信書不如無書了 更何況是台灣的新聞
不要看到自己想看的 就不用查證了

https://www.ncpb.gov.tw/Sub/guest/Details.aspx?Parser=99%2C30%2C763%2C738%2C%2C%2C%2C18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說明了 擷取重點
-------------------------------------------------------------------------------------------------
台端所述雙方都是直行車 ,也都要進入各自的車道並無違誤,至於新聞播報敘述內容與狀況與本案情形有所出入,先與敘明。
-------------------------------------------------------------------------------------------------

另外台中區監理所的道路考驗圖文說明第10頁還有之後幾頁可以去看一下 圖文解說非常淺顯易懂
https://tmv.thb.gov.tw/Files/Webpage/201711/02_%E8%87%BA%E4%B8%AD%E5%8D%80%E7%9B%A3%E7%90%86%E6%89%80%E9%81%93%E8%B7%AF%E8%80%83%E9%A9%97%E5%9C%96%E6%96%87%E8%AA%AA%E6%98%8E.pdf

經過以上的說明還要堅持己見
認定這叫三車道縮減 認定這叫兩車道匯入 那真的沒救了 就繼續吧

如果你在某個有引導線的路口遇到我 吃我的線
而我心情又不好的話 我會用車體險+第三責任超額 好好替你上一課

littlesnow wrote: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3點規定,外車道車應保持側距、禮讓內車道車先行,「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執法機關" 所引用的法規並不適用在這個事件 !!


1.
"執法機關" 的初判.

瑪莎 VS 軍卡 肇責是 8 : 2 ?!

卻是 "執法機關" 曲解所引用的法規所造成的 !!



2.
未經過 法院/法官 審判.

並不能稱之為 "判決" .



3.
法規敘述裡有兩個字很重要 !!

《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 102 條第 1 項第 3 點規定指出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同向" !!

"同向" !!

"同向" !!



6.
若依 "執法機關" 所引用的法規解釋.

代表 "左轉專用道" 也是可以直行的 ??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說,
根據交通規則「現場(同向??)3線道縮減為2線道」,
開中線直行的軍用貨車有主要路權,
瑪莎拉蒂要禮讓、保持安全車距。
因此這場車禍瑪莎拉蒂才是肇事主因、
軍卡是肇事次因,責任佔比是
八:二,結局大逆轉。
















在過停止線之前,軍卡的後輪已經壓線了吧

要明白,大貨車、連結車,因為車身很長,有所謂「迴轉半徑」



大貨車 如果要左右切,左右轉,不能一起步就 急切/急轉 的

會 "頭過尾不過",而且會甩尾,尾巴會撞到旁邊的車!

車身很長的車,切換車道、轉彎,都要顧慮到「迴轉半徑」,
要先直線前進一段距離,確定有足夠空間,才能 切/轉。

這就為什麼駕照有分:普通小客車、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連結車....等等,不同車種駕照的原因。

主要差別在於車身長度,「迴轉半徑」的感覺差別很大。
車身愈長的,愈難開。

只有小客車駕照,沒開過大貨車、大客車的人,可能會無法理解。
只能說,開法絕對是不一樣的。


此案例,小車一起步,就在急著切了

可是大卡車,還沒有達到安全「回轉半徑」,它還需要先直線前進一段距離,空出安全迴轉半徑,才能切。




大貨車 與 房車,長度比較示意圖

大貨車的長度,是房車的兩倍以上。
車身長度的關係,「安全迴轉半徑」的判斷,有很大差異。



大貨車的盲區

軍車沒外面民車那麼高級,還有裝 環景攝影機 什麼的,沒有那麼高級的第三隻眼。

盲區真的就是完全看不到的。轉彎只能放慢速度,希望旁車看到會閃躲。

所以在盲區逼車,以為大卡會讓,只能說缺乏知識。很危險的,大貨車的駕駛根本看不到。


*********************************



舉例像這張圖

最左邊那台蓋黃色帆布的大貨車,就是職業大貨車駕照的

可以看到他是整輛車的尾巴都過了停止線,才開始打方向盤轉彎的。因為如果過早打彎,頭過了,尾巴會過不了,會撞上安全島。

這個就是「安全迴轉半徑」,會因為車身長度不同,而有不同。


而中間那輛軍卡,為什麼後輪會壓線

估計有幾個 "可能原因":

● 前後輪本來就壓線的,仍是直線前進

軍卡的車寬本來就較寬,而一般道路的馬路寬度沒那麼寬。

駕駛若用開小客車的經驗,左邊還留一點空白的話,右邊就會壓線。


● 知道左方有一輛貨車要轉彎,故意留了安全距離。

同為貨車駕駛,知道貨車轉彎會甩尾,所以左方空了一些距離,右邊就壓線了。但車仍是直線前進。


● 駕駛稍微打了左方向盤。

軍卡駕駛是有意願要 "外接外" 的

但還沒過十字路口中線,左方還有一台貨車要轉彎,一下就切過去危險。

所以只稍微打了一點左方向盤,稍稍修正路線而已,可能半圈、1/4圈什麼的。造成尾巴稍微甩過去一點,壓到線。

littlesnow wrote:
沒有規定 軍卡一定要走內側

現在變換車道的是瑪莎

大錯特錯

變換車道的是軍卡


沒有規定軍卡一定要走內側 沒錯

但軍卡吃別人的線 要切到外線 就要看外線有沒有車...還要打方向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