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開單時交通罰單上的簽名,可以拒簽嗎 ?

十秒是你在講的,違規人被開單哪個不是這樣說
行車記錄器拿出來證明阿,1車道被你擋住快10秒,還敢嘴砲...
gary1523 wrote:
特別登入跟你講,
其實在行政法裡面,明確規定「不法之平等」,意思為違規的人,是沒有辦法主張其他人違法。
這是高中生就知道到的公民常識喔~


那可以告警察瀆職嗎??
都是不法只開我罰單
沒開其他人罰單

台灣有太多地區是 "選擇性" 執法
真要開單
我沒差
很開心

不爽的是我是被選中的人,別人都沒事
不通人情的警察最機車了

情理法 懂?
pandora_pan wrote:
我不懂,很多警察都是手指一指叫你離開,或是鳴笛警告就走了...(恕刪)


由此可知,會讓平常只驅離不開單的警察開了單,你確定只停幾秒嗎?影片呢?
罰單可以拒簽沒問題
但還是會把紅單給你

你要拒收紅單也可以
警方會當場告知你應到案時間及處所
再寄紅單給你

不管你拒簽或拒收 受處罰人一樣都會受到裁罰
※紅單再經由員警謄寫後即成為法律上所稱之公文書,若當場撕毀有毀損公文書之疑慮(刑責)
當時遇到員警認錯車及攔錯車也有去上訴,但在那個時期,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年代當自己佐證自己無錯下,硬是吃下唯一罰單。
首先~ 因為沒有影片 描述都是自己說的 停幾秒被開單 我是很難相信啦
當然 寫在你~ 相信在我 ~ 有影片佐證 可信度較高
不然誰知道是否帶著氣憤所寫的文章 是否公允 難說~

拒簽~ 當然可以
甚至如果真的不合理 我還鼓勵拒簽
只是~ 拒簽並不代表你不用繳錢 一樣要繳完錢後 再去申訴

只是會不會拒簽後 真的有爭議更站得住腳?

拒簽~ 是你的權利 但~ 還是要先去繳錢
或許就是上一個被開單的人指著你

跟警察說你也有違規怎麼不去開

所以警察才跑來開你的
其實被開單心情不爽可以理解
但對警察說,那裏一堆一樣違停為什麼不去開
就跟幼稚園小朋友被處罰,還要找藉口說:誰誰誰也是一樣,為什麼只處罰我!!
pandora_pan wrote:
昨天真是衰我只是去接...(恕刪)


上次01有一個人
他說他車子開去保姆家
他"覺得"他只花20秒就可以把小孩送上樓去,一切都交待好

後來01一大堆人實測都辦不到
目前個人懷疑該網友是閃電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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