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白目 wrote:
姑且不論責任幾成,會說汽車有責任的,請問你是汽車駕駛應該要怎麼通過這個路口?


眼睛看著右方【不是行車紀錄器的視角】
右腳踩剎車,放一下.放一下...



其實...還在安全島時,我就不會切進去了....我比較笨一點...我會等綠燈變紅燈才過!!!!

a830413 wrote:
當然這是我的立場,我覺得我是沒有過失


相信我,你去問摩托車車主
她一定也覺的她沒有任何過失,都是你的錯!
divax wrote:
相信我,你去問摩托車車主
她一定也覺的她沒有任何過失,都是你的錯!


摩托車阿姨說:【啊~~~我就綠燈直行,哪裡錯了?】
想賺年終的有福了

找個繁忙的路口

堵車時,觀察對向是否有四輪要左轉

接著油門轉到底從汽車右側縫超越後行駛至路口來撞擊一下

就有了!

這真是個萬無一失的方法...
路口净空這個觀念真的很重要,不需要地上的網狀綫來提醒,看到前車都已經塞到紅路燈了,那就不需要再繼續前進,把路口堵住其實真快不了幾分鐘。

路口空出來,視野會好很多,轉彎車也可以趁機轉彎,行車會更順暢的
鐵馬豬 wrote:
主題
啞巴吃黃蓮的無奈

這是我本人自己開車行經桃園國際路二段與慈文路口,與對方機車碰撞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我已經『充分注意車前狀況』,但是對方這樣不減速通過路口的勇氣,我真的閃不掉她啊
目前已經請保險公司處理。我主張自己無過失。
對方違反道安規則第101條
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
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她走的車道不是機車專用道,是一般車道,所以她應該等候在LIVINA車的後方魚貫前進
但是她選擇『超車』,卻又不按規矩從『左側超車』,結果就是與我發生碰撞
幸好我車速真的很慢,車速不到10, 對方也沒有大礙

轉彎車不可能無肇責
樓主不可能無責的,畢竟對方是綠燈直行,你是轉彎車,路權差很多
你也只能怪無能的政府,設計道路有問題
這樣大的車流量,連多號誌的燈號都沒有
fanrien wrote:
想賺年終的有福了找個...(恕刪)

其實不用那麼麻煩
找台紅線違停撞下去就可以了
運氣好連子孫的手尾錢都有了
個人覺得機車比較無奈,好好的直行撞到擋在路中間的車,

都要過年了還摔這一跤,這年恐怕不好過。

兩台車都在移動中,一般來說可能汽車七機車三吧,

沒有一邊會是全肇責。
米白目 wrote:
請問你是汽車駕駛應該要怎麼通過這個路口(恕刪)


只能多花點時間在下個路口在左轉,或下個路口三連右轉,轉一大圈.
安全第一,不要為了方便就硬轉.
我騎機車遇到不好迴轉或左轉的地方時,真的會反向轉一大圈.
不是嘴砲講講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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