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五五分帳

Ulysses66 wrote:
怎麼會是為了個人私利賺錢呢? 我們大家檢舉違規就是要改善交通,就算沒有獎金我們也是一樣違規就檢舉好檢舉滿。至於我個人說真的是蠻缺錢的,如果有獎金的話,我就可以買車,不用再風吹日曬雨淋騎機車,也可以有錢交女朋友,以後就可能結婚娶老婆生小孩,畢竟現在少子化的情況嚴重,檢舉獎金可以讓我有機會生小孩報效國家,增產報國


所以如果我抓到小偷甚至強盜可以跟政府請款賺錢?抓到毒販可以賺錢?

按照你的邏輯那有太多事情都應該要有獎金,這個不是私利是什麼?

缺錢就要好好想想怎麼賺錢,我在大學打工都可以賺超過2萬,你現在領這個錢有想過要如何改善嗎?

還是有空只想上網打打嘴炮,想些天馬行空不切實際的事呢?
我提議要讓承辦的員警也有獎金
不然大家檢舉瞬間一堆違規要審核
增加員警的負荷量需要有所補償才是
偉柏 wrote:
所以如果我抓到小偷甚(恕刪)

且問題是小偷強盜毒販是誰定義的? 檢舉的人定義的嗎?
如果偵辦後證明不是呢? 不就是擾民? 請問擾民有罰錢嗎?

檢舉要能賺錢可以啊, 但檢舉失敗就要罰錢, 這樣才是公平的
個人覺得檢舉的方式不是重點,重點是罰責太低,沒有人怕
台灣違規很多都區區幾百塊或幾千塊,對很多人真的不痛不癢

可以學學國外
交通違規罰款金額提高,記點,一定時間之類累積多少點,駕照就吊銷或暫停有效期
交通罰單連動保險公司費率,直接提高保費
如果之後抓到無照,就是扣車,然後十年之內禁止考照
輕鬆走人生, 簡單過生活
Ulysses66 wrote:
我們大家可以找選區的(恕刪)

Ulysses66 wrote:
我們大家可以找選區的立法委員請他們都支持這個案子,讓現在年輕人低薪的情況可以改善,像我才賺20幾K,如果可以月入十萬以上,我就可以買車不用再騎車了,更何況我們是為了台灣的交通安全好才拼命檢舉


月薪才賺20幾K?是違規的人害你的嗎?

自己不努力只會牽拖 難怪只能領20幾K

怎有空或放假時多兼幾份工作

在這PO廢文還是只能領20幾K

01這邊有很多月領是你的數倍的

看看人家是怎麼努力在賺錢的

多學一學或許對你有幫助

夭受喔整篇看下來怎那麼多人在反開PO的呀

果真只能領20幾K

我覺得老闆讓你領20幾K還真的有點浪費
希望可以每個月公布前50名檢舉者姓名照片
讓大家為他們努力守護道路安全的行為好好表揚一番
uranuslp wrote:
如果罰單收入能回饋在交通建設,這樣國一高架應該,很快就能蓋到台中了。
交通順暢的財源滾滾來,皆大歡喜。

我也贊成將罰單收入除了五成給檢舉人外,其餘部分可以回饋在交通建設,交通順暢之後財源自然滾滾來。話說我剛剛去吃宵夜,隨便一檢舉就20台車違規停紅線,我就PO幾台給你們大家看看,更令人驚訝的是連警察局周邊的紅線都停了至少十台違規紅線停車的車輛,這些人是有錢買車沒錢租停車位嗎?還是把紅線當作免費停車格? 那叫其他花錢租車位的人情何以堪? 還有捷運站附近的小黃司機們一群人大辣辣的在路邊聊天,小黃直接停在紅線,實在是視交通規則為無物,照往例檢舉好,檢舉滿,而且如果有一半的檢舉獎金,去吃個宵夜隨手拍拍照就可以為國庫及自己分別進帳600元x20台=12000元/2=6000元,每天照三餐檢舉就可以收入18000元,月收入就是54萬元,年收入就是648萬元,可以跟美國高科技業的薪水看齊,徹底解決台灣低薪的問題
















Ulysses66 wrote:
檢舉人幫忙交通警察檢(恕刪)


不反對,但應該要有教育訓練及考照制度
有些人亂拍也在檢舉,造成處理員警很大困擾
另外所得也要扣稅..
檢舉人與核可單位辦事人得公布姓名以示公平公正. 且不得以此為營運與生計為目的. 再, 裁撤交警80%.
路上隨便就找的到違規了
真的有獎金的話
認真檢舉的話
可能比去上班賺的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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