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彭女撐9天傷重不治 台中醫美診所二代無照撞人重傷媽媽出面道歉呼籲理性

可悲 可憐 可嘆

只能寄望於台灣不靠普的司法

但是別想司法能求到什麼正義
跟閃黃燈紅燈沒關係
如果無照駕駛應該就要百分之百了
因為你本身應該就不能開車在路上
根本沒資格跟別人談說甚麼閃紅燈黃燈的
maidreamin wrote:
沒有法官一定怎麼判啦...(恕刪)

供殺小
怎麼判跟對方背景有啥狗屁關係
按照這說法
賓士也能去申請精神賠償啊
閃紅燈衝殺小
極簡風 wrote:
特種閃光號誌之意義:...(恕刪)

一堆不懂裝懂的在扭曲意思
直行閃黃燈撞下去閃紅燈一律全責啦
懂?
chenchu0322 wrote:
讀書肚子餓了所以開快車撞死人......
這理由真是又刷新我的三觀了....

甚麼父母教出甚麼小孩


房東跟房客的關係..............這麼爛的理由也編得出來!
最後一定是用鉅額的銅臭味賠償被害者彭女!
法官只要看到雙方和解,一定都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沒事!
過不久死屁孩若沒有反省,一定又再次闖禍!
反正父母就是寵,不會教小孩!撞死就是賠錢了事!誰叫屁孩家屬就是有錢 ....................


哪天屁孩被撞死,就叫做報應(現世報)一命換一命!
曉得 wrote:
因為是媽媽的心肝寶貝(恕刪)


這一家子真的都是垃圾 難怪養出這種小孩

如果平常沒有縱容 讓小孩子亂開車,最好小孩子會開車,敢超速開車啦
半夜偷跑出去???? 18歲還可以偷跑喔? 就是父母縱容的啦

一命賠一命最公平
實在很不想這麼說
但這家人應該鬆了一口氣了
.......
因為掛掉比殘廢/重傷便宜多了
唉~~人命阿!!!!!
superpark wrote:
我覺得 你講的都沒錯~

但是~ 如果你看汽車的行進速度~
真的比起 行車紀錄器的那台車 快很多~

我不知道 你有沒有經驗~
在一班道路上~ 開著約時速40-50公里~

上一秒~ 沒車~
但是 下一秒~ 有台很快的車子~ 從你旁邊刷過去?

時速100公里~ 一秒行車距離約30公尺~

這女生~ 應開是 有看到車子~ 但是 覺得可以騎的過去~
但是~ 很倒楣的~ 遇到一個 超速的無照駕駛~

就撞上了~


大家都愛賭,閃紅不停(或極緩速),閃黃不減速,賭輸了雙方都不好過,嚴重點的就是用命賭

政府是覺得現在駕訓制度導致一堆三寶,再多加一堆限制就好了嗎
winter0157 wrote:
這一家子真的都是垃圾...(恕刪)


這事件最讓人無法接受的

是肇事者方的態度

造成社會觀感極差

連演都演不到位

無法看出其對死者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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