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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Z wrote:
您是說我嗎?什麼意思(恕刪)
還空手打?那要不要先過磅算量級?
不然190公分打160公分的這叫公平?這叫MAN?
還有誰跟你胡椒噴劑都女人在用的?防狼噴霧是你取的鳥名子嗎?
國外原廠就叫做"Pepper Spray",什麼辣椒水的也都是爛翻譯
算了,看你這程度應該連這基本的英文都不認得,但相信GOOGLE翻譯你還會用
所以保護人民的"鎮暴警察"可以用胡椒噴劑,一般老百姓使用就變的不是男人了?
你要不要再看一下你在說什麼?
胡椒噴劑是屬於Personal Defense個人防衛用品,同時也是種"非致命性防衛武器"
就你這種程度? 可笑

寧可在家上網也比你在外閒晃隨時想跟人家"徒手幹架"來的好

Leonyang1603 wrote:
還空手打?那要不要先(恕刪)
1.一般人隨便用胡椒水我相信是有法律問題的,警察可以用的,警察是執法者。這個區別不好理解嗎?
2.我沒有隨時想和別人徒手乾架,我是說帶傢伙出門的,多是作姦犯科之人。你帶棍棒,就是想致人傷殘,找人輸贏。不是被別人傷,就是傷別人,很難理解嗎?帶辣椒水,是不是騎車常常招惹人家,又俗仔沒膽,才帶著防身的?和人起衝突的時候,帶著這些東西,和空手是有本質區別的。哪個正常男人會帶這兩樣東西出門?誰好好的在路上開車需要這兩樣防身?我的本意也就是說衝突裡的那兩個人,你自己玻璃心對號入座了。
3.你確定你要和我比英文,你是不是想多了?寫出來我估計你也看不懂啊。
先把中文理解能力提高了,再學英文不遲,真的夠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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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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