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消極,還不讓人民檢舉,這政府沒救了!

yurue wrote:
在開放民眾檢舉前,紅黃線的劃設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恕刪)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導致人民很容易犯法或違規,最後變成只有傻子才遵守,
例如郊區的速限真的很誇張,馬路又寬又直又沒車卻限速50,結果每個人都超速.
按理說應該立法從寬執法從嚴,不知道立法的人是怎麼想的.
yurue
這是檢舉造成反彈的根本原因
違停太多了,
這些違停是下車幹啥?
買便當買飲料買...
這些是一年幾百兆的生意,
你可曾留意某些路口某些店面這幾年突然淨空了!!
那就是被人連續檢舉,大家都不敢停,只剩少數白目的。
所以啊~每年死一些人,跟幾百兆的利潤比,是九牛一毛啊!!
bradia
哈哈,中肯[拇指向上]
開創拍照檢舉的是陳水扁
就照柯p以前說的科技執法就好了。
winter0157
科p喔 滿口只有幹話廢話吧 他這6年屁話一堆 是做到甚麼過啊?難怪民調都是電底 還有人信他那一套喔 不如去信 seafood
不默而生
你應該不知道台北市有些地方早已經開始科技執法了,要是收到罰單不要又罵柯文哲[笑到噴淚]
其實,台灣的亂象,應該是大家的共業!
我個人覺得,限縮檢舉人是對的,這樣可以避免報復性的檢舉,
更可以避免像某CC這類畜牲的陷害性行為!
試想,若真心是為了改善交通,
為什麼很多根本都不算違規的也硬開罰單?
我老弟被拍,明明都沒有過雙黃線,
結果罰的也不是跨越雙黃線,
而是"未依標線指示行駛",
我跑到警察局,看了影片連他們同事都覺得,
這單子不應該開,結果申訴了之後,
他的回覆竟然是,不然你來告我,
我告輸了再退還給你,
我吃飽撐著為了900元去告你嗎?

真的要改善交通,如果該單位開的罰單多,
是不是應該代表該地區的執法單位失職,
該單位主管是不是應該下台?

所以,若是要讓所有民眾檢舉,
是否應該確定若該單位若收單太多,
該局長下台,
而不是整個單位都很高興罰單很多,
該單位可享有24%~30%的獎金可領,
這有助於改善交通問題嗎?

我相信這些員警領了這些獎金之後,
心中想的是,如何多設一些陷阱來增加收入吧,
難怪我們的黃燈,總是閃一下就變紅燈,
反正總是要讓你來不及停下而被罰,不是嗎?
為什麼道路的設計,前面可停車,後面可停車,
中間的一大段卻不能停,全部劃紅線,反正就是要讓你找不到停車位,
以增加收入為目的,不是嗎?
一條康莊大道,卻設個30公里的速限 , 還架了一堆的照相機,
擺明了不就是要錢?
誰是真心想要改善交通的?

更不要說那些只想陷害人,或者是帶著報復心態的垃圾東西了!
time630
就如同討厭塔綠斑..但是投票的時候還是回歸塔綠斑...
Irgendwann wrote:
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恕刪)

這個改得很快
每個人都幹得要死的
區間測速死都不改
MacJK
區間測速不是為了改善交通安全嗎? 為什麼只有檢舉才能,不能區間測速。 只要能維護交通安全的,檢舉達人不都應該支持嗎?完全不合邏輯
很多人少了宣洩管道.....慘
Irgendwann wrote:
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恕刪)

您可以跟政府溝通~
如果一直說不聽可以拍桌子~
此政府是最會溝通的政府~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是限制了人民檢舉,為什麼那麼多人反彈,
開放人民檢舉真的對交通安全有改善嗎?
如果提不出任何數據證明民眾檢舉對交通安全有任何改善,限縮民眾權力又有何影響。
那這些在這邊大駡的人,永遠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但對整體社會真的有貢獻嗎?
我看到的只是一群心裡病態的人,因為無法檢舉而惱怒,更甚者甚至要去違規,所以這些人對社會而言,只是打著正義的極端分子,是社會安全制度的危害者。
uranuslp
畫紅黃線也對交通沒改善阿。畫了不執行等於沒畫~
MacJK
誰說政府沒有去執行取締違法。 不是政府不接受檢舉就是沒有去執行。 難道你去檢舉才算執法,真的太好笑了。😆
Irgendwann wrote:
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恕刪)


吃飽太閒喔
資源 (條子)有限 本來就要用在有用的地方

你要不要多繳一些稅金養那些條子米蟲專門幫你處理黃紅單啦?
Biggest King
不用養吧,可以自己自足。如果違規的人少了,處理的人也跟著減少。
唬唬生瘋
用罰金養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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