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1963 wrote: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恕刪) 刑期加重與否是改善不了酒駕可悲整天妄只要重刑就會改善為何不好好用功多讀點書訥?將來長大學會邏輯思維去分析數據!酒駕人口犯罪率:花東地區是最嚴重其次是基隆、桃園、宜蘭、高雄雲林則是酒精濃度偏高反正附近都沒人沒車導致酒駕犯罪率最低
完全就是卸責,瀆職的說詞, 怎麼還會有人認同呢??不管 法官如何判, 當官的就是要把框架畫出來, 才能有所謂的 "依法”執行.法官不判, 那個是法官的責任, 與它所需要負擔的社會看法框架不出來, 法官樂的輕鬆, 我看 所謂的法務部 是怕那天判到自己同僚, 甚至是自己, 所以才扯這種鬼話吧!另外 刑法的主要目的是遏止, 並不是為了補償, 很多人觀點都錯了, 的確 判了死刑真的彌補不了什麼,只能慰藉 失去家人的那些人的心情但是 就是因為有著這樣的條例在, 才能遏止不少 想要酒駕的人, 想要酒駕前 就會三思,不是嗎?更甚者,為何不禁酒? 政府方還不就是為了抽稅, 利益, 這世界上有什麼東西 一定要喝酒才能了事的嗎?政府也是應該承擔局部責任吧?好比說 政府主持販賣三級毒品, 然後不鼓勵你使用,但是你用了 出了什麼事情 就是你自己的責任?那政府不要賣不就好了嘛!反正合法抽血的理由百百種,隨手都嘛可以生出出幾個來
先要說的是,真正懂法的人一定是司法機關(司法院法官),接者行政(檢察)機關(法務部),最後是立法機關(立法委員),但是立法的順序是反過來的。意思是,即使立法院修法過了,到最後司法機關要適用法律時還是會嚴格檢視相關法條是否符合立法的一般法律原則等(尤其是比例原則),法務部只是不小心說了真話,又是大眾不想聽的話。再者,法務部也不過是以行政機關的角色協助立法的階段而已,要不要通過或修改,都不是一個法務部能決定的。真正的爭點是,除了立法機關修法外,行政機關到底還能以甚麼方式或方法才能遏阻或減少酒駕的行為,這不是一件容易處理的課題。
都是治標不治本酒駕真正問題在:為何不叫計程車,代駕。偏要自己撐著開回家?說不想車丟在那邊,隔天沒得開,也可以叫 “代客駕駛”(代駕)服務啊,幫你開車。說白了,不就為了省錢。省下錢來多喝幾杯。---------所以要解決酒駕,真正有效的方法:要提供免費計程車,免費代駕服務。錢從哪裡來?餐飲業、八大娛樂場所,凡「夜間時段」賣酒的,強制徵收酒駕稅。譬如說結帳時,有點酒的,酒的費用要再加上10~20%稅,上繳政府,充當酒駕稅。消費者憑當日收據,可以免費坐計程車回家,免費叫代客駕駛服務一次。計程車和代駕,拿那張收據,和政府請款。當然跨縣市要酌收費,不能台北坐去高雄這樣也免費,同縣市或幾公里內才完全免費。也要收個掛號費20~50元避免濫用。- 因為已經先強制付錢了(酒駕稅),不使用的人是傻瓜,變成在幫別人付錢。依台灣人貪小便宜個性,估計9成以上的人會使用。- 需求大量的計程車、代客駕駛服務員,促進經濟,順便拯救失業率。至於酒駕撞死人的,除了罰錢,刑責,車子沒收充公法拍。錢都充入代駕基金,這樣這個制度就不會破產。名正而言順,之前酒駕不沒收車輛,怕被說搶劫民眾。但如果沒收之後錢是充入有益社會的項目,就可以光明正大,沒人可以多言。
我認識一個追蹤數破百萬的YOUTUBER,他平常接代言加影片的廣告費,一個月50萬起跳,但是這人很可惡,已經賺這麼多了,還把錢拿去買大量的顯示卡去挖虛擬貨幣,每個月浪費大量台灣的寶貴電力,台灣的低電價是政府給的社會福利,但就是有人渣不知感謝,在那邊當寄生蟲吸食社會福利。我和他聚會過幾次,每次都對酒駕不屑一顧,為什麼呢?因為他錢多,車子也是"超跑", 活得好像世界圍繞他旋轉一樣。反正我就等著他被警方公布的那一天,到時候看看還有沒有廠商要給他代言,十分期待這種人跌下神主壇。
別說酒駕了,在台灣都不知要殺多少人才會真的判死刑了,像台南無故殺小孩,路上砍掉小孩人頭,放火燒死家人6人的又有誰真的判死刑呢,人權是給殺人犯的不是給死者的,一個酒駕到最後理由多的很,加上律師的嘴和癈物聯盟的努力,判死難上天只剩口號喊喊罷了,這才是真正的現實吧在台灣除非酒駕抓到就是無條件公開鞭刑,不然沒用的路上多的是多次酒駕被抓的沒在怕的,在台灣連詐騙都成了詐騙集團天堂了,沒看到以前怕被抓都在國外,現在發現台灣最安全刑責又最輕全跑回台灣了,在國外送大陸基本刑責可是十年起跳,在台灣頂多上上電視然後回家吃豬腳麵線,一群詐騙的被送回台灣就地解散回家那個不是笑翻了,慢慢等出庭還能繼續騙不是嗎,所以在台灣酒駕判死本來就只是騙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