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2296 wrote:
大家好! 每天下班路(恕刪)


有差等那一點時間嗎? 你不想被攔大可從他身邊繞過去反正他又不是警察,況且你跟遊覽車對幹你是穩輸的喔~
不雨 wrote:
所以他攔了你一小時?你這不是在問國小護童媽媽可以攔車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交通法律規定只有警察、義交與學校導護人員(含導護志工)依法有權執行指揮交通,
發文前至少先做一下功課,
國小護童媽媽是什麼東東?
樓主在一樓跟主題上寫的是保全
難不成眼睛業障重,
看不到還是看不懂中文?
今天經過一個社區的停車場,
剛好有汽車要開出來,
保全人員打手勢請汽車停下來,
向我示意可以通行,
我安全通過後,
保全確認道路上沒有其他車輛,
再指揮汽車開出停車場,
確保服務單位的車輛安全進出,
這位保全的動作才是正常的,
而不是讓自家車輛優先進出 !
台中市7期的保全
大多是攔住戶的車
等到適合出車才放行住戶車

這些住戶跟保全
感覺十分守法及有禮
jay2296 wrote:
大家好! 每天下班路(恕刪)


不能,你可以無視保全攔車,保全沒有權力可以指揮交通,但面對遊覽車,我一定會禮讓,大車可以不跟小車講道理,但你不能跟大車講道理,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對方又違規,那就送他一張罰單,你就解氣了
其實看那麼多編講一個道理
就是不管是大樓還是工廠.
如果是出建築物車道有死角的話
保全正確態度應該是去攔出來的車輛
等安全後再放行,而不去攔路邊行進間的車輛

如果出來車道還是大門沒死角的話.
基本上物管公司不應該增加保全的職責.
出來的車跟路邊行進的車碰撞擦撞到
是兩造雙方問題而不是保全的問題.

講那麼好聽社會上現實不是這樣
社會上弱勢的是保全,老闆叫你做甚麼就做甚麼
DANTELIU wrote:
講那麼好聽社會上現實不是這樣
社會上弱勢的是保全,老闆叫你做甚麼就做甚麼

看了上面那麼多樓類似的說法,
但是我比較懷疑認為老闆要求保全攔車說法的,
到底有幾個真的經營過保全公司?
保全公司的老闆要求員工,
協助引導服務單位的車輛安全進出,
萬一發生車禍,老闆會說我沒要求員工擋車,
純屬員工個人行為,
車禍造成損害,
一切與保全公司無關,
這才是社會上現實的黑暗面 !
所以貼上法條是想表示什麼?

看來你的功課並沒做足至少也去做足來...你再找法條看醫院警衛可不可以攔?有沒有註明

你認為醫院導護救護車或急診病患交通工具能不能攔?合理不合理?
或者接踵疫苗交通疏導人員攔車能不能攔?法條通通未載明

動動腦吧....找法條沒用法條很多都是死的不是完美無瑕的...一天到晚法條法條

曉得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曉得
提供法條表示於法有據,就算我沒有做足功課,也不能改變你沒有做功課的事實,不是嗎?
警衛有兩種,一種是駐衛警,比如榮總,或是台塑都有跟內政部申請駐衛警,警察身分可以指揮交通,但榮總院區外石牌路的交通是義交在指揮
另一種是保全,哪間醫院的保全會跑到院區外道路指揮交通?我還真的沒看過
接種疫苗我只看過警察趕違停,沒看過不明人士在指揮交通
馬路上臨時施工能不能攔車?如果施工有跟地方政府申請就會有義交在指揮,如果是自己方便擅自施工的就是工人在指揮,就這麼簡單
至於緊急狀態比如道路有落石或山崩,車禍,火災...在警察到達之前可能會有熱心民眾在指揮交通,這種狀況一般大家會配合,但上下班不是緊急狀況
不雨 wrote:
動動腦吧....找法條沒用法條很多都是死的不是完美無瑕的...一天到晚法條法條

就算法條不是完美無瑕,
但是罰單上面都會寫清楚違反哪一條哪一項哪一款?
是法條真的沒用嗎?
還是你說的沒用?
動動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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