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110的內線,開到時速約105(汽車錶速)還被罰3000!?

這個案例剛好反應某些事實,
就是某些國產車表速跟GPS測速相差過大...
雖然這個誤差是在政府認證許可的範圍內,
不過為什麼這公式不能再精簡優化讓誤差更小一點???

進口車都可以做到110km/hr誤差在2上下了...
自車定速在110時,車機GPS測速在108~109上下變化。
高雄苦瓜
大錯特錯!這案例就是白目,佔內線至少錶速要110,明知錶速105還繼續佔用,被開單剛好而已!
herblee
問題是高管規則8已經規定了路權: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豈有拿遵守速限之義務去對抗法律授予之使用權利?
如何證明是開105被罰的,還是亂喊個數值想取暖用?
去申訴吧,相信你會被告知警用的測速器可是有校正檢驗的。
高雄苦瓜
限速110最高速就是錶速要110才有話說,自己承認開105不就該被開單嗎?
國產車很多都是快樂錶,差個5-10公里很正常,歐洲車就會接近些,可能差2-3公里,所以我會以GPS速度來看差異多少.
話說就超車道了,你還佔用,車速不夠快被開單來這討溫暖,被K是很正常的.
我GPS速度沒維持在110公里的情況下,車少我都會退回中道,版主做的到嗎?
汽車錶速,來自於輪胎的旋轉
GPS車速,來自於兩點距離除以時間;
取點時間越短,越接近瞬間速度;(否則會叫做"平均速度")

輪胎的旋轉,會因為胎紋的磨耗,
而讓汽車錶面速度越來越高; ("實速"卻不高)

你說車廠為何要讓 "錶速" > "實速"
當然是因為一般道路的安全考量,
讓你以為很快,其實很慢。 (不然超速了,又只會怪車廠設計)

至於高速公路,又是最內線的超車道;
請別再堅持你看到的"錶速"

就算開到200km/h
中線沒車,也請退回中線;(因為還有別人會開到300km/h)
沒常識被罰活該
速限超過10以上才會被罰好嗎?
你表速開到120都還安全
我開內線,都115的。

中間道沒車,我會切中間道。

速度不是重點,重點是,你何不切去中間道?

通常,待太久超車道,才會被罰!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MBUSA
+1!突破盲腸了,有些人總會對於自己有問題的部份隱藏不說,只為討拍。
烏龜就不要上高速公路,莫名其妙造成塞車
各家錶速都有誤差值,從4-15但公里都有,目前看過幾乎0誤差的是Mondeo metrostar ,FOCUS mk3誤差約4公里,豐田10年前舊款camry誤差甚至達到將近15公里,也許是機件老化造成誤差率變大,所以有些老車,明明錶速110公里,實際車速卻不足100公里,因此仍然收到罰單,建議開手機GPS對照自己的車速錶,才知道誤差值是多少,以免因為誤差收到罰單。
A辣愛怕跑 wrote:
內線為超車道沒有要超(恕刪)

好好笑!!

中線道 均速80 我在內線道開85就算超車

憑什麼沒開到110就開單!!
herblee
除非是在最高速限為85的路段?問題是沒有!法規除了規定"超車"之外, 還加了但書去規定,有不堵塞(55m車距)能開快時, 必須"最高速限",不再適用高管規則5:最低速限-最高速限 區間速限
herblee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但書既然已經規定了"最高速限行駛",當條件(不堵塞)成立時優先於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有55m車距時,此時優先適用"最高速限110",而不是適用60-110的速限
不得已 wrote:
沒常識被罰活該速限超(恕刪)


速限超過10以上才會被罰好嗎???? 真的嗎?





這條在政府所頒定的任一條法規有白紙黑字寫嗎???

否則都是自己以為的話唬爛!!!
高雄苦瓜
怕就別佔用內線超車道!
不得已
閣下真是令人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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