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好像快成殺人公路了…!

違憲的東西還有人護航
這麼喜歡被監控唷?
你是不是也推崇網路實名制阿
不要胡亂說話就不怕了不是嗎?
hpvs19
違憲? 馬時代大台北地區要在路口裝監視器,民黨全員動員說是違憲、侵害人權,如今全台各地都是監視器,這些當年蹦跳高喊違憲的人全都閉嘴了。 今日你們說區間測速是違憲,你覺得會有人理會嗎??
洋菜凍
以安全為理由無限上綱,這就是絞痛部在做的事情!!為了安全考量是不是所有人身上都應該強制開著GPS定位不得關掉?一超速就自動罰緩是不是更棒啊?網路應該實名制是不是更好啊?
會低頭
就另外 裝個抬頭顯示器
還有 就是 腳少踩一點 不會很困難
邱葵
自由車速85分位 有聽過嗎
aderek wrote:
唉…又是區間路段附近(恕刪)


如果台灣人很痛恨區間,為何每次總統大選跟縣市長選舉,都沒有候選人的交通政策提出要廢除區間呢,有選票的政策,為何不提呢,因為提出不會得到認同,反而會流失更多選票,痛恨區間的是少數,更多是認同,不然哪個候選人會跟選票對著幹
ueibobo
民眾還是有判斷力的,提出廢除繳稅的候選人,是選不上的,沒有稅金,連選舉都辦不了,大家都不繳稅,建設從何而來
Juliansa
恩...我一年要繳十幾萬的稅,有時候還要繳四五十萬。 不過我不反對繳稅,畢竟政府需要稅收才能做公共建設。 這麼痛恨繳稅想必是年繳數百萬的大戶了。
這樣就殺人公路?

那日本人好可憐呀!

有夠沒人權的,

每天都駕駛在比殺人公路更恐怖的道路,

動不動就會有警察跑出來說你違規了。



advantage wrote:
那日本人好可憐呀!
有夠沒人權

台灣警察不能躲、不能藏,只能立告示牌提醒

人還得站在移動照相機旁,否則會被人轉方向
洋菜凍
不能躲不能藏? 你確定?
aderek wrote:
唉…又是區間路段附近!

一堆人會一直低頭看儀表,根本無法好好注意路況!
有的快到終點也可能會放慢速度或急煞…
畢竟罰的錢可不少……

請你們的「老公、小孩、爸媽、兄弟姐妹、親朋好友」少走區間吧,一般正常人騎、開車是用「自然車流速率」,這樣也才能好好注意路況!
區間根本是違反正常駕駛模式……
連我這樣的正常、也是老手的人都很怕區間了…

政客好好去FB各社團看看吧,台灣人是多痛恨區間!
台灣每年撈了幾百億的交通罰鍰,交通事故死亡率卻是日本的4~5倍,德國的3倍…
唉……

區間照相政策避免飆仔一過超速照相繼續狂飆,也避免不小心稍微超速就被照相。
台灣人痛恨區間?你代表多少比例?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道路。
方偉
他如果簽署撞車不浪費警消人員來救援,我贊成他的看法。這種人就是撞車前,喊著區間多麼不公,撞一次就怕了。
可以裝抬頭顯示器阿,而且區間狀態跟著前車走,保持距離通常都不會超速。

另外被說收錢還贊成奴性強的,我想問你去跟你家人或父母聊聊他們贊不贊成區間,因為撞車跑法院,醫院都是家人再幫忙承擔的。

Ps.希望在路上不要遇到樓主,連區間這種大路都開不好。
邱葵
抬頭顯示器的錢你要幫我出嗎?還是應該從根本的速限過低解決
方偉
哈哈,好笑,抬頭顯示器現在這麼便宜,如果都買不起,請問你車子的還有錢加油上路嗎?
反對區間,大部分的台灣人真的有夠奴的,區間測速真的是垃圾
ace ventura wrote:
樓上這位真的是講的是口沫橫飛 好像是真的 (問題是反對區間的好像都不是在地的)

就只有那幾公里有區間測速(講的好像全路段幾十公里都不能讓你飆), 而且警方是均速60公里以上才優先舉發 , 講的好像你均速60以下就是要你命的樣子?! 自己開的車子速度都不知道, 還要一直低頭看? 那你高速公路怎麼開的? 不是一樣有限速?! 也是2秒低頭看一下儀表板?


我反區間,而且我就是住北宜新店段n年的在地居民啊
先跟大家報告幾個在地人看到的真實情況
- 北宜全路段其實區間設備都有開, 只是現在只對石碇-坪林還有整個頭城段開罰而已
- 60 開罰是新北市側, 宜蘭頭城那邊是 50
- 北宜在很久以前限速是 50, 我還小的時候甚至有到 60
- 在北宜限速 50 時期, 那時北宜的名氣還沒那麼大, 我們本地人常來往宜蘭(或頭城過來台北的), 其實跑到均速近 60 是很容易的, 開車步調比較快而且車又比較好的, 還蠻有機會超過 60
- 去年228跟今年228一週年抗議, 其實都有本地人參雜其中就地參與抗議活動, 只是新聞只報了支持方的人而已, 而且是不是居民都是問號(至少我在現場看應該不是坪林老街的)
- - 然後支持區間派的居民們拉的標語, 寫說有了區間就沒噪音, 但區間開了又關, 關了又開, 週末甚至每天早上還是被更更更的聲音吵醒, 沒有差別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129365
- 區間的準確度其實比你想像中的還差, 因為標檢局的儀器規範在校時相關方面的規範出發點就是錯的
https://www.bsmi.gov.tw/wSite/laws/review.jsp?lawId=52c50c9074fe4a1e017543afc8b407e2
所以就造成下列各種情況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72519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234918 R3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10672 Touran
其中第一例已經認錯撤銷
第二例是車主其實有表示他是維持在速限內的, 不過因為記錄早被洗掉許久無法舉證, 可能得自己吞了
第三例目前還沒看到車主講什麼, 不過我對台 62 該段的線型也熟, 能開這種均速的只能說是賽車界人才,國家應該好好栽培那位駕駛才是(?)

還有雖然大家都片面認為日本德國等國外取締罰金很重, 以為他們抓超速跟不讓路違停之類的一樣
但我在日本多次長程自駕以及德國盯菜鳥駕車(因為我自己的駕照文件出包)的經驗, 要告訴大家幾個事實
- 日本 50 開 70, 100 開 130, 或為了超車短時間拉到有點超過限速 30%, 其實警察根本不會理你, 因為整體車流基本上都是這個速度, 而且超車過程拖越久越不安全
- 警察注重的是誰該先誰該後, 有沒有照規矩來, 還有嚴重的超速(比如限 100 開 200 那種)
- 在德國我們有因為進了 autobahn 施工路段降速, 但菜鳥沒有減速下來而吃了超速幅度較小的超速罰單, 事後收到罰金其實跟台灣比起來不貴(大約2400台票), 算上德國人均, 更是便宜到不痛不癢

這告訴我們什麼?
那就是輕微超速在德日的標準來看, 是比違反先後順序還不重要的

我覺得要討論速度管理, 首先要先好好的去用科學的態度去區分什麼是正常速度, 什麼才是危險的超速
而不是什麼考量都沒想過就隨便訂一個速限, 然後說你超速你就是超速, 這樣對交通亂象是亳無幫助的
aderek
說的好!
洋菜凍
說得好! 就只是要正常的車流速度,就有些人故意斷章取義帶風向,不知道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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