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起,行人只要站上斑馬線(含邊緣一公尺範圍),無論遠近車輛都要停讓。

resolve wrote:
什麼叫做「先行通過」...(恕刪)


所以美國不可取? 要超越美國? 非要跟日本學? 你搞行人專用時相還比較實際,大馬路上你是要怎麼立即看到遙遠的對岸有沒有人在過馬路? 在凹甚麼
破費阿 wrote:
所以美國不可取? 要超越美國? 非要跟日本學? 你搞行人專用時相還比較實際,大馬路上你是要怎麼立即看到遙遠的對岸有沒有人在過馬路? 在凹甚麼


學美國?您要確定噎。 美國執法規定比日本更嚴喔。

美國是真的斑馬線要全部淨空喔,就算行人已經通過了,車子也不能從行人後方開過去喔,照樣違規開單 (影片1:50處)。



影片裡面警察還用釣魚執法喔..
要學美國,好喔~~
resolve wrote:
學美國?您要確定噎。...(恕刪)


那你怎麼不看我PO的影片呢? 裡面哪個車子被抓了?
那美國紅燈可以右轉?台灣要不要引進?
破費阿 wrote:
那你怎麼不看我PO的影片呢? 裡面哪個車子被抓了?


笑死,您貼的影片中有出現警察在抓違規嗎?

而且您說在台灣車子如果從行人後方通過會被抓,根本是腦補。
報導裡面就寫車子要讓行人「先行通過」就不會被罰。
也就是車子等行人通過之後,從行人後方駛離,根本不違法。
resolve wrote:
而且您說在台灣車子如果從行人後方通過會被抓,根本是腦補。
我哪裡有說從後方通過會被抓?腦補甚麼,影片質疑的是還有人未通過斑馬線,車子就先行左轉,而之前警政署說的很明確: 只要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你就得讓
破費阿 wrote:
那美國紅燈可以右轉?台灣要不要引進?


美國紅燈右轉的第一原則是行人至上

現在台灣的駕駛對行人如此不友善
開放紅燈右轉就等著看行人路口意外顯著提升

美國新的研究還發現
開放紅燈右轉不但無法紓緩交通
還會因為意外而讓交通更混亂
所以美國波士頓特區已經立法從2025年取消大部分路口的紅燈右轉
紅燈右轉超危險連國外都有感! 美國華盛頓特區取消紅燈可右轉規定

台灣1969年就禁止紅燈右轉了
比美國進步超過50年
了不起~ 呵呵
破費阿 wrote:
我哪裡有說從後方通過會被抓?腦補甚麼,影片質疑的是還有人未通過斑馬線,車子就先行左轉,而之前警政署說的很明確: 只要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你就得讓


是啊,先進國家都是這樣規定的,影片證明只要有警方在場,日本美國都會攔停開單。

台灣交通安全要進步,最後一定也會走到這一步。
卡勒…..

沒種!

想得出這種腦殘症策,還有種喧佈執行,就要有種別回收啊
Daniel Wen wrote:
是無腦又怠惰的政府官...(恕刪)


應該先搞定這群人 這樣不論對駕駛或是行人都是好的
這群人8年前取締禮讓行人就這個鳥樣了
這波也一樣始終如一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resolve wrote:
是啊,先進國家都是這...(恕刪)


你發布的CHP執法路段都是有特別標註的 "讓路行人"標誌,剛剛也在youtube上找了一堆CHP的執法均在有此標誌下才進行抓捕,可見得只是針對特別路段抓捕,要指望其他沒有標誌的地方例如大都市車流大的地方也照這樣的標準我是沒有看到相關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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