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學歷他們渴望未來可以開車, 載家人, 安心的上高速公路, 然後高速公路不會有重機猴所以反對比例最高, 報告完畢奉勸大重機騎士, 你的女友老婆大熱天坐後座, 你們有沒有想過風吹日曬雨淋, 有一天事故她們可能就沒了每次看到就覺得當你們女友老婆真可憐, 她們或許覺得一時好玩, 卻不知有事故時, 很慘她們不知, 你怎可不知再次奉勸那錢只夠買汽車或重機二擇一, 卻先成全自已嗜好去買重機的, 妳是他女友就可以分手了他的重機絕對沒有足夠的保險也沒有足夠的安全, 全世界風險最高的就是台灣重機的後座
彩 雲 間 wrote:雖然重機族愛拉扯汽車也有違規事件,但至少我目前在高速公路上只須承擔汽車事故的風險……請問我有何義務要增加負擔來自機車事故的風險?有什麼理由非得要我接受國道路況變得更複雜這件事!? 重點是 不守法的重機騎士開著 5噸重的汽車 上高速公路 就會守法?你 所謂 不守法的騎士 也可以 開著50噸的聯結車上國道不守法的是人 還是車種?
LCU493 wrote:像這樣嗎 ? 針對圖片上的3個問題回應,1.當然不會比較快。2.是該一台接一台。3.圖片中汽車若有明確違規,請檢舉。分享個人對大型重機的看法:我每天上下班都會走快速道路接國道,國道上的汽車有沒有"很跨張很快地"鑽來鑽去?有!當然有!!但不會超過10台,大部分的車還是會乖乖地跟著車流走,縱使內線一堆烏龜。今天普羅大眾反對重機上國道,不外乎是路上看到的重機很多"很跨張很快地"鑽來鑽去。有沒有守法的?有!當然有!!但比日本製壓縮機還稀少。回到107樓的圖片,我認為如果「車道空間足夠」的情形,在紅燈或是車流放慢的情況,重機在車縫間往前我是沒甚麼意見,但若道路空間很壅擠的情形(譬如說107樓的圖片,原規劃一線道,後來順應民意改兩線道,致兩側空間擁擠),重機還是硬擠往前,我覺得就不太適合,亦會造成觀感不佳。最後臺灣「現階段」我仍是反對重機上國道,但我認為隨著駕駛素質不斷提升、法律完善(譬如說清楚說明大型重機在國道上什麼時機點可以鑽兩車之間,什麼時機點不行)等等,或許未來我會支持。
HongGoLin wrote:(譬如說清楚說明大型重機在國道上什麼時機點可以鑽兩車之間,什麼時機點不行)等等,或許未來我會支持。 2007年時重機開放路權,當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就已經同步修法完成,目前重機可行的紅盾牌快速公路與不可行的梅花標高速公路用的都是同一部法規,所以在法規上早已實施16年了,這樣先理解;法規明定在高快速公路禁止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但卻有在國三甲發生的判例是在塞車時鑽兩車之間不罰,法官認為塞車不叫超車,超過一台不會動的車不叫超車,當然這是單個法官見解,或許其他法官不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