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一大堆廢話怎沒說到,小黃空車開的比靈車慢(移動障礙物慢慢開), 載到乘客好像趕著去赴死(超速蛇行危險駕駛)!!另外既然叫"職業"駕駛, 那麼就得比一般駕駛人更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違規更須加重處罰!!
我有個疑問,檢舉達人若是拍到自家人的違規,會如實檢舉嗎?還是只會檢舉不認識的人,因為這關係到道德標準的問題,但如果是員警就不同,執法人員職責所在對於違規就必須如實開單,基本上不會有個人道德標準的問題,也較客觀!
超奇怪的提案....不如在警察體制下多一個制單單位的公職專門檢查這些檢舉單讓警察得以解放,去做更多警察該做的事比如上街巡查直接開單那些違規魔人一方面集中管理這些民眾檢舉單,標準一致化一方面由地方政府統一分析各區域交通問題,以便改善不然開單歸開單,規劃歸規劃,永遠沒有交集有些時候是標示不清,規劃不良導致容易違規或是路段已不符現階段使用情境有必要屏除並改善這樣的狀況,交通才會真的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