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每次看到一些白痴整天在那吹什麼國外機車都不會鑽,都一台台排好把自己當成汽車的就覺得可笑人家就算不鑽也是有其他考量,絕不可能像台灣一堆腦子有問題的被法規洗腦的弱智一樣會有把摩托車當成汽車這種想法啦 怎麼會天真的以為外國人每個都守法?這麼大的人了,要懂得是非判斷,是非不分;善惡不明。
Black Ocean wrote:看起來日本鑽車縫都算...(恕刪) 高快速公路本來就不能鑽車、車道分割了平面道路與其衍生之高架道路又無此限制豈能混為一談? 不然你也可以說說看為何白牌機車可以車道分割,而黃紅牌不行嗎?
Black Ocean wrote:看起來日本鑽車縫都算違規,美國也是(除了美國加州) 美國加州對鑽車縫有相當個規定喔不是有洞過得去就可以鑽車道分割只限 車流速度在40mph 64km/hr 以下機車車速不得超過車流10mph 16km/hr以上
熊熊貓 wrote:單向單線道、雙黃線、無路肩,汽車要怎麼讓道?恩......遇到救護車請記得"雙黃線、無路肩,汽車要怎麼讓道?"這句話! 又沒有說要靠邊停下來讓路,就只是調整行駛路線略偏右讓出左側空間。去馬路上看看機車騎士怎麼讓同車道的汽車超車,這種事情機車讓汽車很常見,為什麼角色互換就不行了?不會了?所以我說很多汽車駕駛的字典裏根本沒有靠右讓路,一上路就靠著車道左側開,看到後方機車靠近也不會想要讓,機車從右側超過就要婊人家亂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