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轉彎,重機騎士煞車蓋棉被

Leonyang1603 wrote:
那我請問你所謂的"人權"具體包含哪些事情?

路權不也是人權的一種衍伸嗎?


你的重機是與生俱來的嗎?
買重機只是你花錢的一種選擇而已,至於重機本身具有什麼權利...那是兩回事。

我沒買重機難道我就不是人?我就沒人權??我就不能上國道!?

如果重機也能算人權,那你要不要順便爭取所有交通工具的保修維護也要納入全民健保?
彩 雲 間
有空就回,沒空回就看他笑話~

喔,原來這些都違規了啊,誰允許他們可以分割車道呢?
Leonyang1603
它的廢文等等就不見了[笑到噴淚]
Leonyang1603 wrote:
所以你還是沒解釋何謂...(恕刪)


你是不是要先證明重機是“人”,再來向我請教人權問題?
彩 雲 間 wrote:
你是不是要先證明重機...(恕刪)


重機當然不是人阿,問題是人有權利去使用它

食物空氣水也都不是"人",照你的意思是不是政府不給你這些,也就不能算是剝奪你的人權了?

路權就是行駛在上的利,也算是種人權的衍伸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彩 雲 間
食物、空氣、水和人的生命生存有關,重機跟人的生命生存無關...重機族都是這種水準嗎?可悲。
彩 雲 間
食物、空氣、水不需要政府給我權利,我就能獲取...所以,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Leonyang1603 wrote:
重機當然不是人阿,問...(恕刪)


重機既然不是人,那重機就跟人權沒關係。
Leonyang1603
[0分]
【摘錄】
至於限制是否合理?法官認為,依高速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以及高公局於101年間的公告,大型重機可於公告開放路段(即國道3甲)行駛,於規範範圍內,並未禁止魏男在國道上駕駛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居住遷徙等權利。

且主管機關對開放與否,是參照路線設計、道路狀況、交通量、肇事資料等,有一定專業評估,民眾應遵守。
===============================================================

我沒買重機,一樣可以使用所有道路和公路,可見重機跟人權無關。
98797897978989 wrote:
到底是多可悲才會把機...(恕刪)


法規部分各說各話,公家單位也沒有統一標準,我貼的東西也不是造假的

那就回到實務面來看

我在平面道路都是這樣騎車,騎了十幾年,從來沒有被檢舉過這行為

從交通警察面前經過,也從來沒有因此被攔停


有次騎去花東旅行,交警為舒緩交通還指示我們跟著白牌機車騎機慢車道呢

這種行為若是違規的話,那可不會管你是黃紅牌還是白牌的

再從情理面來看

在平面道路車流靜止時,機車用剩餘空間往前(行車道分割)

請問實際危害在哪裡?

請問實際危害在哪裡?

請問實際危害在哪裡?


世界各國的人民也都是這樣在騎車的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彩 雲 間 wrote:
【摘錄】至於限制是否...(恕刪)


重點不是重不重機,重機也只是車輛的一種

是你自己扯人權的,不是我

重機沒有人權,汽車就有了嗎?

思緒真的很不清楚,一直在陷入自己造成的鬼打牆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彩 雲 間
重機族就是愛辯而已啊,那怎麼辯不贏法官??是不是法官不吃你們東拉西扯這一套?
caacss19
整串看下來,就你先扯人權,怎污衊他人先扯?
jxv wrote:
前車轉彎,重機騎士煞車蓋棉被




sagat
吱吱
Leonyang1603 wrote:
機車用剩餘空間往前(行車道分割)


未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阿!!擦碰別人車子的機率不小。
而且車流隨時會動,有時候動的快,有時候動的慢....機車這種行為具有相當風險性和危險性。
caacss19
跟一個連車流禁止沒安全距離都能說出口的,說再多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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