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劉姓男子去年2月4號開車回家,警方懷疑他酒駕跟進社區要求酒測,劉說自己「已經下車」拒絕,被開拒測單由交通裁決處裁罰劉9萬元,吊銷駕照3年不得重考,劉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認為,員警在劉離車之前,全程無攔停動作,後跟進社區要求酒測程序有瑕疵,判原處分撤銷。

劉主張,當天下午4點多出門,回社區時已經5點,短短1小時內不可能中途喝酒,且在路邊停好車後就走回社區,到中庭時警察才從後面叫住他,也跟著走進社區中庭,而且舉發單、裁決書上違規地點,是他當時停車的地方,認為警方要求酒測程序不合法
高市吳姓男子今天凌晨酒駕開車衝撞工地圍欄,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警方調查,吳姓男子原本在大寮區自由路上行跡可疑,林園分局忠義所原本要上前盤查,但發現吳加速逃逸,警擔心發生危險未追逐,未料吳逃逸後發生自撞,撞進工地,警方到場處理發現吳酒測值達0.58 mg/L,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
新北李姓男子去年6月三度酒駕被逮,除了刑事被法院判處3個月刑期、併科罰金1萬元,另有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且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行政處分。他不服行政懲處結果,興訟指控員警未依規定程序給他15分鐘休息,主張撤銷,但因為說了「昨晚有喝」4個字,一審官司最後敗訴收場。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李男曾在2013年6月、2018年5月和6月三度酒後騎車被警方查獲,其今年6月某日凌晨在三重區五華街口被員警攔查時,酒測值高達0.58,因此遭移送法辦和懲處。
天氣變冷了
又是飲一杯的季節了
酒駕高峰期又到了
大家出門在外請自行提高警覺不要被無端撞死
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本月5日攔查到一名酒駕騎車的男子,在將男子帶回偵辦並清查身分時發現,酒駕男竟是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林文雄,本刊調查發現,林男身為消防外勤最高指揮官,當晚還是執勤狀態,肩負第二大隊所轄6個分隊的消防與救護重任,卻溜班喝酒及酒駕,引來基層質疑「酒駕的大隊長如何領導統御?」

宜蘭縣警局證實,本月5日公正派出所確實攔查到林文雄酒駕,林男在警局態度良好,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62歲李男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員警攔檢卻加速逃逸,且很迅速的單手戴上安全帽,2個街口後還是被攔下,卻滿身酒氣,一再阻擋酒測,還攻擊員警,咬傷26歲廖姓員警手臂,留下一個明顯齒痕,員警告知其已妨礙公務後,乖乖接受酒測,酒測值0.42 MG/L,又觸犯公共危險罪,罪加一等。
高雄市阿蓮區王姓男子騎機車行駛產業道路,遇警佯裝下田「巡田水」,殊不知他未戴安全帽早已引起員警注意,恰巧田間又有兩名工人讓他無法自圓其說,渾身酒味讓酒駕行為無所遁形,呼氣值達每公升0.63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姓男子在2007、2016年犯下酒駕3次,分別判處拘役55日、4月與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他又在2018年3月再犯2次酒駕,其中1次還是酒駕肇事,法院雖判刑6月,但宣告折算罰金標準,不料,檢察官卻認為他一再酒駕,不入獄難收警惕之效,不讓他易科罰金,派警察拘提他入獄執行,第4、5次酒駕合併執行10月,他坐牢時提出抗告,聲明自己已有警惕,剩餘刑期能易科罰金,不過,法官認同檢察官的作法而駁回,楊男恐得坐滿10月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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