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
那你怎會說大家都要加速的車道叫超車道?
您說國道六號內側車道不是超車道?
0K時我車速度約67
0.1K在他旁邊時速度約80
0.5K到他前車旁時速度約90
這誰詳細的?
劉奕兒612 wrote:
被堵塞有罰則
不錯笑
哈哈
講反了
改一下
在超車道上造成"堵塞"本來就有罰則
是您自己要當起"被告辯論律師"
授權人家擋您的
那叫什麼來著....業力迴向?
擋您的不是"慢車"是"業障"
在路上造"共業"
在01造"口業"
自作自受

高速公路不是"車多"是"業障重"
劉奕兒612 wrote:
你該不會H哥一直都說要用最高速限超車都不知道吧?
不知道要問啊幫不了你
所以超車時沒有最高速限
違哪條"龜"?
劉奕兒612 wrote:
搞清楚
第47條是只有含一般道路的管理規定
你要不要去問交通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是啥意思?
沒關係,您身為"慢車"辯護律師
小弟知道您很怕這條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