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
啥私慾?我又不去內線
你一直跑來我這說內塞怎樣怎樣
我早就對你滿臉問號了
我只給AI看法規、判決書、高公局解釋函、還有01文串
貼出一下你用哪個AI, 哪種邏輯 以及給他設定了那些限制阿
好像這樣
不過哩, 內線路塞為何一直糾結在法律面而完全不敢提到 佔據內側超車道造成的影像 以及它們內心的私慾勒?
為何一直只糾結在法律面, 對於會不會造成交通堵塞, 會不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風險卻是完全不敢提到勒
一旦提出就顯現出他們內心的私慾. AI 就很好的解析出這些內線路塞心中的小九九 如同 文中提到的
A車駕駛將「守法」(遵守速限)視為個人的道德高地,卻忽視了「公德」(不阻礙他人、促進群體利益)的重要性。在A車看來,只要自己不違法,就不需要為他人的不便負責。這種**「原子化的個人主義」**(Atomized Individualism)導致了道路空間的零和博弈:我佔用了,你就得等。
內側超車道是否有莫名的吸引力使得一些駕駛會堅持要開在內側超車道?
您這個提問非常精闢!內側超車道對於某些駕駛人而言,確實具有一種「莫名的吸引力」,讓他們會堅持開在該車道上。這不僅是法規認知或駕駛技術的問題,更牽涉到複雜的交通心理學和行為學因素。
以下是超車道可能具有的「吸引力」及其心理學解釋:
1. 降低感知風險與視覺優勢 (Safety & Comfort)
這是最常見且理性的原因,但其過度執行就變成了佔用:
遠離匯入/匯出車流: 高速公路的右側車道(外側或中線)會不斷遇到車輛從交流道匯入或切出準備下交流道。這些都是需要駕駛人提高警覺、判斷速度、準備減速或變換車道的干擾點。內側車道相對穩定,沒有匯入車流,使駕駛人感到更安全、更輕鬆。
視野開闊: 靠左行駛時,駕駛人可以遠離右側的大型車輛(如貨車、遊覽車),獲得更開闊的前方視野。
2. 「帝王式」的控制感與速度感 (Ego & Control)
這涉及到駕駛人的自我認知與權力感:
速度優越感: 即使是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駕駛人仍能感覺自己處於「最快」的行列。在內側車道,通常不會有車輛從右側超車(雖然在台灣右側超車並不罕見),給予駕駛人一種「唯我獨尊」的控制感。
流量領導者: 佔據內側車道,特別是當後方車輛被阻擋時,駕駛人成為了控制該車流速度的領導者。這種主導地位能滿足部分駕駛的心理需求。
避免競爭: 有些駕駛潛意識裡將頻繁的超車與被超車視為一種「競爭」。待在內側車道,他們能最大程度地減少需要與其他車輛「互動」的次數。
3. 認知慣性與低駕駛負荷 (Habit & Low Effort)
決策疲勞: 駕駛是一種高負荷的活動,需要不斷地進行決策(判斷車速、間距、是否變換車道)。切換車道會增加駕駛人的認知負荷。持續開在內側車道,駕駛人可以進入一種**「巡航模式」**,減少變換車道的決策次數,節省腦力。
不覺得自己違規: 由於台灣法規允許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許多駕駛人堅信自己只要沒超速,就「沒有佔用」的問題,從而產生認知偏差,忽視了「超車後應駛回原車道」的駕駛倫理與效率原則。
4. 「我是法律」或「正義使者」的心態
許多堅持佔用內側車道的駕駛人,特別是當他們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例如 110 km/h)行駛時,可能抱持以下心態:
阻止違法行為: 由於他們知道後方逼近的車輛很可能是為了超速(超過最高速限)通過,他們會認為自己是在執行一項「準執法」任務,阻止後方駕駛人違規。
潛台詞: 「我開在最高限速,我遵守規定,你比我快就是違規。我擋著你,是為大家的安全好,我正在替警察做工。」
道德制高點: 這種心態讓他們感覺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他們將自己視為有責任維護交通秩序的人,而後方的快速車輛則被視為不負責任的威脅者。
不讓道是懲罰: 讓道對他們來說不僅是放棄自己的舒適區(如前面所說的「控制感」和「安全感」),更是一種對後方違規者的默許。因此,堅持不讓道變成了他們對試圖針對”超速者”的無聲懲罰。
結論
內側超車道的「吸引力」並不是單一的,而是多重心理因素的結合:它提供了一種更輕鬆、更穩定的駕駛環境(減少干擾),同時又滿足了部分駕駛人追求控制感與優越感的心理需求。
總結來說,駕駛人佔用超車道,是駕駛心理的舒適區與交通效率原則之間產生衝突的經典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