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003ga wrote:上法院時是以交通法規白紙黑字明定寫的為準?還是警察或警廣主持人說的為準?請自行解讀 上法院時是以交通法規白紙黑字明定寫的為準但是警察或警廣主持人說的跟交通法規白紙黑字明定寫的一樣去把交通法規看清楚在路上多聽警廣
pin54365 wrote:在現實生活中誤差是存...(恕刪) 既然有誤差,這樣何以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這樣豈不是違規?比正確的時速慢=>這樣就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比正確的時速快=>超速請問您還在堅持什麼??
elac_chen wrote:既然有誤差,這樣何以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這樣豈不是違規?比正確的時速慢=>這樣就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比正確的時速快=>超速請問您還在堅持什麼?? 別鑽牛角尖這只會讓你自己痛苦開車上路開心最重要
我個人是覺得 沒必要跟某位仁兄去討論這個說多說清楚 他也是這樣子的態度基本上 我相信遲早會有特殊人士去處理這些情況的只是時候不到而已 沒必要去跟他搭理當然啦 除非這些人本身就是特殊人士XD但是我認識的這些特殊人士 一個比一個更快更殺… 他們想當路隊長還沒機會…警廣也一直宣導 『讓一讓 世界會更好』就是這樣啦…除非我們警政交通單位突然甦醒 要改善這些情況不然就是永遠會有這些人 還自以為趣降個檔 把這些人甩掉當作沒看到摟XD
pin54365 wrote:別鑽牛角尖這只會讓你...(恕刪) 沒辦法辯解了,就叫人不要鑽牛角尖是你佔用內車道又不是我...是你把你的開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面。不過想一想,你真的有開車嗎?還是用鍵盤開車??
雖然我搞不懂台灣人為什麼一定要行駛在內車道的邏輯啦.不過我只能建議這些人不要在國外開車, 特別是美國還有歐洲, 要不然吃罰單事小, 性命危害事大.在台灣慢車行駛內車道已經快要變成慣例了. 簡單來說, 我覺得你在內車道開到速限都算慢車. 不過反正會開內車道慢慢開的我想還是會慢慢開啦~ 在台灣已經無解了.所以只能從外線道超車. 當然這個邏輯真的很奇怪就是了. 要超車反而要到外線道.我在美國的時候. 一般來說在外線道開車大概是速限+5mile在開. 有時還會被閃燈按喇叭.內線道.... 基本上沒事不要去開. 我之前開內車道是一路上沒車的時候用75mile或是80mile去開 (速限65mile). 外車道比較會撞到小動物, 所以有時候開很長途沒有車沒有路燈的路上我會開內車道. 但是一般在路上都是開外車道.不過有一種狀況會開到內車道再切出去. 在美國高速公路這樣的動作還蠻平常的, 跟大家分享一下.就是遇到交流道有車上來的時候. 這時候會先切內車道, 讓出外車道給剛起步上來的車子進來外車道. 因為他們速度比較慢, 所以預先切到內車道避免可能的碰撞. 等到經過交流道以後再切到外車道.至於堅持要開在內線道的人. 記得有機會去德國無限速的時候也要開在最內線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