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道速限,能否在內線持續行駛?高公局的回覆.


joey5 wrote:
之前也看過精度0.1KM/H的民用產品,
對我們一般用來判斷時速,
這樣的誤差已經算非常小了,
甚至直接當成實際速度也無可厚非, 不是嗎?

那些網頁裡的「精度」和我們之前在討論的「速度誤差」是一樣的東西嗎?

如果是的話你最先提供的網路討論串裡的發文者買的是幾年前的產品呀,
誤差可以差到 3 km 甚至到 5 km 的東西還敢拿出來討論?


joey5 wrote:
如果警察用GPS設備來抓超速,精度只會更高不會更低,
假設他跟著我的車且有錄影拍到GPS顯示我超速,我一定簽名

警察用 GPS 設備來抓超速精度只會更高不會更低?看到這段我真的笑了,
也認清了當初以為你跟其他用自以為是的最高速限佔據內線的人不同的這個想法大錯特錯。

就請繼續用你自以為是的觀念來阻擋其他合法的道路使用者吧...
yenchee wrote:
你的車驗車應該不會過, 有規定表速一定要小於或等於實際車速
改過輪胎嗎?..(恕刪)

大概胎壓不足吧!?

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0 ≤ V1 - V2 ≤ (V2/10) + 4km/h 關係

只不過....真實速率110,最多可以合法快樂+15公里,時速表顯示125公里一樣驗得過,
但測速器可就不管這種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是否合格,
在內側車道,時速低於實際最高速限10公里,被抓到就會被開「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的龜車罰單了!

就算只有快樂+5公里,最高速限110時,
若內側車道以快樂表104行駛,實際時速只有99公里,同樣會被開龜車罰單!

所以,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要用GPS以110定速個十幾或幾十秒,來校正時速表,看"表速"加多少才是真實速度,

雖然GPS速度愈快,定速後取樣距離愈長,時速就愈準,可以準到比視覺角度看指針與刻度的誤差還要準!

但因取樣時間有間隔,無法立即反應瞬間時速,
就必須要校正出差了N之後,以表速+N,即可貼近瞬間的真實速度。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DSNT wrote:
就請繼續用你自以為是的觀念來阻擋其他合法的道路使用者吧.....(恕刪)

他那哪是自以為是的觀念?
他是乖乖的依條子的講法,想辦法以真實的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啊!

條子本來就要高速公路快慢車分流,合法快車走最內側,普通龜車走中線,慢車走外側車道,
尤其是剛上交流道的車速可能還不怎麼快,若以最高速限開在最外側車道,會增加危險!

有人喜歡拿第47條來比嘛! 那你看看第三項,
----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
以最高速限行駛中線、外線,佔用普通龜車和慢車的車道,不就是違規以外側車道超車了嗎?
不過,在國道上以合法最高速限行駛中線/外線"超車",沒人被開罰單的啦!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他那哪是自以為是的觀念?
他是乖乖的依條子的講法,想辦法以真實的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啊!

我不知道你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這樣子回,
如果是認真的話,那建議看一下我們之前「觀念」不同的地方在哪裡再來回應,
不要不知道人家在說啥就用自己想的解釋來回文,那只是在鬼打牆而已。
DSNT wrote:
那些網頁裡的「精度」...(恕刪)

你在說那位?

數據都給你了,
誤差就是那麼小,
你還這樣認為,
那我也看錯你了.
DSNT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這樣子回,
如果是認真的話,那建議看一下我們之前「觀念」不同的地方在哪裡再來回應,
不要不知道人家在說啥就用自己想的解釋來回文,那只是在鬼打牆而已。...(恕刪)

你的問題才是在鬼打牆,就只是誤解"超車"的定義而已!

超越前方的「慢速車」,必須要「中線慢速車」才有把「快車道」借用一下,變成「超車道」的權力!
依路權原則,快車行駛內線,中慢速車行駛中線,中慢速車借用快車道「超車」後,就要回到中線!

若確定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則屬於快車,已經沒有超車的權力了,或代表已在"超車"了!
若不乖乖的以最高速限走最內側車道,則會經常變換車道,且讓快慢車無法分流,增加用路人危險!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中線」,遇到合法中線龜車就要變換車道到內線"超車",
要超越前車,還要與中線龜車拉開安全距離再駛回中線,容易"超速",罰單排行榜第1名!
經常變換車道,就容易收到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排行榜第2第3名!

叫你乖乖聽條子/政府的話就好,沒事搞給自己亂,增加收到罰單1.2.3.名的機率幹嘛!?

佔用內側車道的問題,最怕的就是時速表不準的龜車了!
要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麻煩把時速表校正準一點,且盯著時速表一直開在最高速限!

都不知宣導多久了,條子或政府網站寫的你都不信?只看你想看的那幾個字?
---------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890&ctNode=1247&mp=7
在四線的高速公路車道上,可以分為外側車道、中外車道、中內車道、內線車道;基本原則就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快車道」、「時速80公里以下的小型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以及「大型車輛應行駛外側車道」等行車觀念。




國道公路警察局 96-98 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統計中,違規取締第一位為超
速 1,734,445 件(佔 69.96%),第二位為任意變換車道 102,517 件(佔 4.08%),
第三位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99,440件(佔3.95%),第四位為行駛路肩75,776
件(佔 3.01%),第五位為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41,464 件(佔 1.65%)。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你的問題才是在鬼打牆...(恕刪)

感謝分享,
有了這張圖就一目了然了.
flycode wrote:
你的問題才是在鬼打牆...(恕刪)

發文前先理解別人說的是什麼,特別是某兩個人已經發了不少文在同一個討論串時,
要中間插話進來前先大概看一下之前人家在討論什麼,避免用自己的解釋造成斷章取義,
我還以為是個行之有年的網路禮儀,看起來並不是的樣子。
1.不知道國道有容許值的請勿行駛內線。
2.各車時速有誤差值就算118巡航也請禮讓後方(因為後方可能118比你快也不算違規)。
3.更換過儀表或輪框的可能時速誤差值大(請小心超車可能已經超速或過慢)。
4.內線車請勿與中線並行或交錯同速...請預留可超車間距(不想留的請勿行駛內線)。
5.內線車請勿與前車間距過大(請依規定),過大請回中、外線讓路給超車者。
6.行駛內線勿講電話、聊天、時快時慢..看過很多車主這樣,不知不覺時速慢慢往下掉
而且根本沒注意後方要超車。
7.同內線後車閃一次大燈為提醒超車..請勿誤認為挑釁(因為這種方式已經行之有年..
可能比你年紀更久勿自我感覺)。
8.....只提到這有要增補的請繼續。
提醒大家...路是共有"禮讓"是基礎禮節,要計較他人是否超速太主觀...就算超速說不定
真有急事,我自己就曾經歷過情急時刻,重點是路隊長一堆沒人鳥差點造成遺憾,大家互相讓
國道就不會有塞車、車陣、卡結口等因素,你不讓後方排一堆車要趕路...你一時內線
卡超車後方可能一二十台等超車,切勿影響多數人的超車權益。
在大陸開在高速公路上時,在有些省的內車道最低速限是80 or 90km,其他車道是60km
最高速限內車道比其他車道快10還是2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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