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的文 回的文 下的標題 又是什麼
臉皮還真厚
以下是樓主 po的文 回的文 總整理
銀色TIIDA惡質剪線實錄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
http://www.youtube.com/embed/MQ4K5gz_yTc
剛逛到的, 這台TIIDA看起來開車很我行我素,
最不恥這種想到哪就到哪的開法了,遇到我鐵定不會讓他,
也不看看自己的車是什麼罐頭車,日本車還敢這樣開,真是對那些開日本車的天兵感到無言(恕刪)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
笑話,那麼多人竟然還看不出那台TIIDA是錯在哪?
在路上開車不是有打方向燈就是最大,人家就要閃給你過吧?
而且影片的車也很乖的開在車道上,並沒有什麼地方需要砲成這樣的吧?
還有那些說什麼讓出內線超車的?你們說了算嗎?
交通法規哪條說明內線是超車道??又不是沒王法了還輪得到你們自成一格??
真是對某些開日本車的人越來越失望了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
影片中這台車絕對不是我的,不要用這種烏賊戰術亂噴,整件事都跟我沒有關係,
而且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影片中這台車是龜車?有看到時速錶嗎?
說不定人家是開110,旁邊的車說不定還超速勒,
到底誰該被砲?那些罵人的人最好明理一點別亂罵人,
我很討厭人家亂罵我,別讓我生氣...真的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
那是因為我真的很討厭像TIIDA這樣開車的人才會生氣用了一些形容詞,
就像我也有很多開日本車的朋友,我也不會當面就說他們的車就是罐頭車呀,
而且事實證明在路上出包、天兵的都是一些開日本車的人,不是嗎?
還有誰能告訴我,如何證明影片中這台車是龜車?誰知道他的時速幾公里?
如果沒辦法證明,那些罵人的是不是欠我一個道歉?
上帝的第三隻手 wrote:
那是因為我真的很討厭像TIIDA這樣開車的人才會生氣用了一些形容詞,
就像我也有很多開日本車的朋友,我也不會當面就說他們的車就是罐頭車呀,
而且事實證明在路上出包、天兵的都是一些開日本車的人,不是嗎?
還有誰能告訴我,如何證明影片中這台車是龜車?誰知道他的時速幾公里?
如果沒辦法證明,那些罵人的是不是欠我一個道歉?
影片時間 5 秒 ~ 13 秒,
該車總共行駛了 20 組車道線,
每組車道線為 10 公尺(白線+空格)
8 秒的時間行駛了 20 * 10 = 200 公尺
每秒鐘行駛 200 / 8 = 25 公尺
換算成時速 25 * 3600 / 1000 = 90 km/h
不知道這個計算你看不看的懂?
還是要繼續辯?
要超越內側超車道的車子, 是很困難的, 因為不可以右側超車.(TIIDA沒有這個問題)
正確的作法要參考第47條第5款, 中間車道要超車的話, 需要到超車道的後車後面, 按喇吧或閃大燈表示超車, 按規矩前車無路況障礙及無正當理由而沒有讓道時, 後車只能乖乖跟著, 之後再拿著行車紀錄器的資料給警察去開罰單.
我最近都走最外車道, 利用中間車道超車.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