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你這就是為反對而反對了
跟這種人說道理已經沒用了...
盲目反對者是不講道理的...
bulahe wrote:
禁行機車本來就是為了安全而考量的,誰說不是為了安全??
廢除禁行機車是:為了讓機車在內外車到變換自如而不用繳費的作法。
太多用路人找死又妨礙他人,
騎乘機車高速內外車道亂切。
這些人死不足惜沒關係。
因為這些人自以為駕駛程度好就犧牲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為了自己想快,而犧牲別人的安全,
這種用路人的自私是非常顧人怨的。
現實狀況:哪幾個騎到禁行機車的有按規定限速行駛不亂鑽??
在違規者的眼中,法令是他們任意胡亂使用道路的枷鎖。
不廢除哪能爽爽飆??
騎慢一點,可能會要了那些人的小命吧...(恕刪)
維克‧遜 wrote:
大大,例子太爛,再舉一個!
A同學泳技好,所以他到2公尺深池去游,老師看到(老師是您,願意相信他的泳技),
沒有阻止就去看顧淺水池的其他同學。
B同學是A的好朋友(也可以假設是競爭者),看到了,覺得自己也行,也到深水池去,可惜...
B溺斃了,A同學沒事,但是身為老師的你要負起全部的責任...,外帶游泳池關閉,
其他同學也不能游泳了(或許有些人會很高興)。
可能大大們的技術都很好,可以在內外車道之間變換來去自如,不影響交通不造成他人困擾,
但是因為很多人有樣學樣,那個"很多人"可能是你的小孩,你的弟弟,你的親友,
可惜技術沒那麼好,你也許可以像A同學一樣沒事拍拍屁股走人,然後在網路上說:
「是他自己技術不好,關我屁事啊!我騎內車道10幾年都沒事!還比較安全呢!」
但是可能苦了我這個辛苦打拼,剛買了一輛中古車,卻因為機車從外側為了避開公車,
突然插入內側車道,平常都沒事,可惜今天出事了,我就是老師,而B同學可能是你週遭的任何人。
...(恕刪)
維克‧遜 wrote:
大大,例子太爛,再舉...(恕刪)
yanyu_911 wrote:
你這就是為反對而反對...(恕刪)
tansywen wrote:
哈,你會去相信一個找...(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