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io wrote:
危險就是因為汽車不尊重機車路權才會危險
如果汽車也乖乖跟機車後面 不是看到機車就想左邊逼車超越
...(恕刪)
你還真敢講
危險就是機車騎士安全行車觀念差,不尊重汽車路權,想怎樣就怎樣
機車變換車道前已經黃燈,應該減速乖乖跟在ALTIS才對,
怎麼反過來咬"汽車也乖乖跟機車後面"?
這機車至少犯了以下錯誤:
1.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機車騎士最愛提的機車車禍無敵條款之一,套句機車騎士愛用的話術:
打了方向燈不代表別人要讓你,直行車路權最大,該騎士已侵犯汽車的直行路權。)
2.機車變換車道前已經黃燈,應該減速乖乖跟在ALTIS才對,
而不是閃到別的車道後又急停,該騎士完全沒判斷危險狀況及車速的能力。
有防禦駕駛觀念的汽車駕駛都知道要避免這種情況,以免急停之後遭後車追撞。
3.機車煞車燈沒亮。
就是有太多人不曉得機車騎士的危險在哪,可見這票人也是路上的危險騎士而不自知。
看看這例子,要是取消禁行機車豈不是交通大亂了嗎?
一堆機車在內、外車道撇來撇去,徒增危險,不得不慎之。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