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逼車、好威的區長

這就是現實的社會,
有人事關係的人為非作歹通通沒有關係.

AndreXan wrote:
這個區長以前雖然是民..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這個區長以前雖然是民選的鄉長,但是台北縣升格新北市以後,區長就是歸直轄市長直接任免了,如果這樣直接的任免政治責任都不敢負擔的話,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未免太好當了。

順便提醒一下,如果市長不負責任,責任要推給中央,中央不負責任要推給多數黨立委,這上下一條鞭好像都是同一個政黨喔?多數黨立委不知還要推給誰?(恕刪)
多數黨立委不知還要推給誰?
當然是選民!!!
所以簡單來說這位區長已經不能開車了嗎?而且車子沒被扣是吧?這是天子的權利嗎?
Yin Chang wrote:
+1選民素質不高才會...(恕刪)


雖然我不是新北市民,但這跟選民素質什麼關係? 還是你的支持者落選所以有此敢想?

Hyde671 wrote:
才罰6萬而已喔6萬他...(恕刪)


這位大大
你的發言要不要改一下
公然誹謗喔

好心提醒你
區長耶!!! 好大的官啊~ 我10年前也曾騎車被立委助理闖紅燈撞到,下了車也超嗆。我一說要打給記者朋友,他還不是彎腰又道歉!! 偷開老板車把妹,怕回去被洗臉吧...遇到政治圈的這種,第一時間打給媒體就對了!鬧大了~官再大還不是要下台!
you man? wrote:
又是一個豬官...(恕刪)


說得好

哪來這麼大的官威!!

喝酒還敢開車

這位區長你這樣做完全是不良示範.....

自己犯錯還不願意承認~還有什麼資格當區長?

連警察都不敢酒測

看來你真的好大個官威

連警察也不敢動你
挖賽,那一定要出事才能算酒醉唷?

那也太誇張了吧,越來越可怕,台灣法律不是法律呢
豬狗一窩,有沒有文筆好一點的來去監察院陳情。
http://www.cy.gov.tw/dl.asp?fileName=13216163271.pdf

kiiko wrote:
這位大大你的發言要不...(恕刪)


我沒指名道姓 改了 沒說"區長"

就算說了區長也沒差吧

也沒說是台灣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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