廂型車有肇責跑不掉就算有打方向燈也是p車速度低於50依規定要跟前車保持約20-25公尺的安全距離前車變換車道要在隔壁車道有足夠安全距離的狀況下才能變換,這起事故算是前車變換車道不當但是p車雖有剎車但是感覺只是輕輕踩,就算是一般的車輛剎車用力踩下去還是會大點頭,但p車在剎車初期明顯沒有直到要撞上才有點頭所以我的觀點來說,廂型車錯的多一點p車也有責,應該是7:3但身在台灣的判定應該是後車全錯
這應該不用討論了吧!如果樓主一開始沒說P車主是位女性的話~應該也不會有人自以為自己是開P車,這種距離剎的住之類的話了!有幾位大大說的很好,安全距離是在保護自身的安全,而不是讓人硬插的!!這樣插~真的很沒品!也很沒水準。
usefor01 wrote:不論阿伯是否正確,但...(恕刪) 保持安全距離是正確的駕駛觀念請問大大有開過車嗎?我是覺得箱型車這樣突然插進來的方式是很不對的行為明明休旅車跟前車安全距離是足夠的 突然有台車插進來還緊急煞車 追撞上去的機率是會很高的
台灣很多人都要硬插,跟本不排隊的,好好排有差那幾分鐘嗎?我今天開回家也是遇到一輛比這種還近的休旅車也硬插進入,就趴他長聲,他還停下來兩線中間,在趴他讓所有人注意他,他才開走,車多還是好好排一下,安全更重要,那台箱型車錯更大,要切不早點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