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40 wrote: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看完影片之後有幾個個人感想跟看法,100%貨車為肇事者,原因是他想要右側切左超車方向燈沒打而且切入的角度跟距離都錯誤所以造成撞擊到機車騎士,故所以這場車禍的肇事者為貨車司機的不是!再來對方後來有協助幫忙但是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而且並沒有私下先和解的可能卻又私自移動車禍現場,故如果這是我處理的案子我一定會當作一個刻意破壞現場的情形,再來我想機車騎士的帥哥應該緊張而且不知道如何是好,反而小客車的小姐說的非常正確不要移動通知警方以及救護車,只能說開車的先生小姐真的多一點注意才可以減少類似的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