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yi wrote:
剛算了一下速度
從06:22:20到06:22:16
這16秒的時間行駛的標線50段
由google量測距離491m
491÷16×60×60÷1000=110.48km/hr
內側車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從中線超車者應該是超速超車
內線直接出匝道也不對
雙方都有責任
遇到匝道出入口駕駛本來就要比平常小心
...(恕刪)
因為有視差(parallaxis), 行車紀錄是由後車, 距前車有地面5-7條車道線, 也就是由50-70公尺外觀察,前車是否和門架重疊?是有視差的, 是分不出來的
06:22:20 , 前車通過ETC門架, 06:22:36 前車到達交流道前的指示門架
再細看畫面, 其實前車尚未到達門架,要到06:22:37 ,才觸及門架前方,水泥護欄上的白色污漬

水泥護欄上的白色污漬, 由影片看來是在門架的後方,放大看之後, 白色污漬其實是在門架的前方,白色污漬的長度,在不同角度也被壓縮, 這也是因為"視差"所造成的誤差

如果是17秒來計算, 491m÷17秒×60×60÷1000=103.98km/hr ,未達最高速110km
再以該行車記錄器的後車來算速度
計算這台車所通過的地面車道線,只算地面上通過的車道線,距離近, 誤差較小
由06:22:20 - 06:22:30 ,10秒內通過29-30條地面車道線
104.4km -108km 之間, 也是未達最高速
最早該行車記錄器的後車, 和前車的車距,原本有7條車道線, 到達ECT門架時, 縮短為6條車道線
這不是後車加速了, 就是前車減速
當06:22:30, 該行車記錄器的後車, 被右邊的藍車超越時, 再減少到5.5條車道線
06:22:37,前車到達交流道口的門架前,兩車車距更減少到5條車道線
以後車的車速來推測前車的話, 車距縮短了二條車道線,20m的長度, 產生負的速差
前車的車速不會高於後車, 否則兩車車距會拉開
也就是前車的車速, 不會超過108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