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與四輪爭論上國道的怪異現象


0943902737 wrote:
怎麼可能
您太自我感覺良好了


不會啦,這明明就是自我感覺不好才會覺得比爛比不贏機車路權團體阿~~



0943902737 wrote:
大喊著兩段式左轉安全的是你耶
怎麼會要別人提出數據呢?

0943902737 wrote:
那麼
數據呢?


恩,那麼,你的數據呢??


0943902737 wrote:
你也知道阿
那麼汽車酒駕害死人是大宗
機車遠遠不及


bulahe wrote:
我只會跟你說,
開車酒駕,是殺人。
騎車酒駕,是自殺。


蛤??我有這樣說??
你是否又誤會啥了??
想這麼容易挑起二輪跟四輪的戰爭??
別逗了好嗎??

0943902737 wrote:
那麼受到威脅的機車族群卻要被限制路權


路權跟酒駕又有啥關係??
如果有關係的話真是太好玩了
汽車酒駕受威脅的只有機車族??
機車族酒駕,沒有人受威脅??
能這樣連結的你,真不愧是機車路權維護者的一員,
了不起!!



0943902737 wrote:
原來如此
自己沒死就好
死別人沒關係


這正是機車路權團體在做的事情。。。。
廢兩段轉,廢禁行機車,自己沒死就好,死別人沒關係。
喔,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那麼,從今天起,
沒依規定兩段轉,或是使用禁行機車造成傷亡的機車騎士,
都由機車路權團體來負責善後如何??
因為是你們說安全,這些違規使用者應該要很安全不會出問題的。
敢負責嗎??

自問自答一下,沒有一個這個團體的人敢跳出來負責的啦,
死別人沒差,沒死自己就好,
少罰錢就是讚啦~~~~~~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smax155 wrote:
噗.....
看吧 , 馬上就有人跳出來說機車停人行道 , 然後上一行的汽車酒駕撞死人完全跳過...............


所以機車停人行道逼行人走慢車道,
這才是機車路權團體爭取的東西嗎??

汽車酒駕跟機車路權有關,
那機車酒駕跟啥有關??

汽車違停跟機車路權有關,
那機車違停跟啥有關??

機車路權團體很會過度合理化自己犯的錯,看太多了。

每每提到禁行機車,就會說警察搶錢,只抓機車違規不抓汽車違規。
談到違規跟路權的時候,
就會提到汽車違規罰款的數量比機車還多(政府數據),
那到底是機車路權團體唉唉叫的,只抓機車違規不抓汽車違規是對的,
還是政府數據是假造的??



這串真有趣~~~~~~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bulahe wrote:
不會啦,這明明就是自我感覺不好才會覺得比爛比不贏機車路權團體阿~~

這是不可能的喔
你超自我感覺良好的
bulahe wrote:
恩,那麼,你的數據呢??

提出代轉肯定安全的詭異理論是你
當然是你要提出數據啦
這麼基本的道理你都不懂
跟人反什麼路權?

bulahe wrote:
蛤??我有這樣說??
你是否又誤會啥了??
想這麼容易挑起二輪跟四輪的戰爭??
別逗了好嗎??

你從第一篇回覆我時就在挑起二輪跟四輪的戰爭
還敢說我?
真不愧是B老師的一貫作風

bulahe wrote:
路權跟酒駕又有啥關係??
如果有關係的話真是太好玩了

違規跟路權常掛在嘴邊的就是你
現在又變成有啥關係了?
B老師的邏輯還真是錯亂啊
亂到自己打自己臉囉

bulahe wrote:
汽車酒駕受威脅的只有機車族??
機車族酒駕,沒有人受威脅??

汽車族酒駕對別人的威脅遠大於機車
你自己也承認啦
別再硬凹囉
bulahe wrote:
能這樣連結的你,真不愧是機車路權維護者的一員,
了不起!!


B老師真不愧是反機車路權代表
邏輯錯亂不說
還能這樣臉不紅氣不喘地打自己臉
了不起
bulahe wrote:
這正是機車路權團體在做的事情。。。。
廢兩段轉,廢禁行機車,自己沒死就好,死別人沒關係。

酒駕你認為自己沒死就好
死別人沒關係
已經證明了B老師的人格
然後不敢正面回應
硬把兩段轉跟廢禁行機車道妖魔化再惡意栽贓
再次證明B老師的人格

比一般違規嚴重百倍的酒駕呢?
怎麼不敢談了?
bulahe wrote:
喔,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那麼,從今天起,
沒依規定兩段轉,或是使用禁行機車造成傷亡的機車騎士,
都由機車路權團體來負責善後如何??
因為是你們說安全,這些違規使用者應該要很安全不會出問題的。
敢負責嗎??
自問自答一下,沒有一個這個團體的人敢跳出來負責的啦,
死別人沒差,沒死自己就好,
少罰錢就是讚啦~~~~~~

先前在別串已經提出二段轉反而較危險的例子了
B老師毫不讓人失望的左閃右躲
閃到殘影都出現了

如果有人在胡亂規劃的待轉區出事
B老師敢不敢負責?
不敢的話
還是閉嘴的好
因為你的模樣真的很難看



從我加入這一棟樓開始
只有一位版友肯跟我良性討論
其餘的幾個反機車路權代表要不就是邏輯錯亂
要不就是只會謾罵
跟這些人根本不會有良性的討論

最後跟B老師說一下
待轉肯定安全的理論是你提出的
所以是你要證明
如果連這麼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那麼你還是別出來丟人現眼才好

0943902737 wrote:
這是不可能的喔你超...(恕刪)


20120419台北市秦議員質詢的資料是
原本3車道的禁行機車 因為路平專案取消為1車道後
機車肇事率減少53.8%以上

冷大俠 wrote:
20120419台...(恕刪)

抱歉
這您應該跟B老師講喔
不過B老師肯定會無視就是了
bulahe wrote:
0943902737...(恕刪)

自問自答?以前問過你很多問題只會閃躲啊,

公路總局同意 開放機車騎內車道

以上不是我說的,你去怪公路總局為何要打你的臉吧。

bulahe wrote:
所以機車停人行道逼行...(恕刪)


這位版友,您這樣說也很奇怪唷。

現在多數被說兩輪上國道問題點,不就是超速OR鑽車(先不討論酒駕等問題)

試問,四輪要用超速跟鑽車來箝制兩輪上國道,但是四輪自己呢??

用國道異物來說兩輪上去危險,那掉落物又是誰造成的??

汽車會酒駕,機車當然也會,但不會因為兩者都有人酒駕,兩種車輛

就不能在一般到路上行駛吧。

但同樣都會鑽車跟超速,四輪就是可以上國道,兩輪不行。

同時四輪在國道上超速還可以說兩輪上國道會超速,所以不能上來(這啥鬼啊)
家有愛貓初成長 http://rnsk.hopto.org/blog/
其實那些怕重機上路的原因是

四輪撞二輪 二輪會死 會被強制起訴 被賠大錢

四輪撞四輪 四輪不會死 不會被強制起訴 可以賠小錢私了

結論四輪就是要上去撞人

選我正解拉
0943902737 wrote:

「洪姓機車騎士指出,中平路往中安路方向路口偏移,若騎機車在中山四路待轉必須稍微向右邊騎,所以很多騎士乾脆直接違規左轉」
以上這一部分
GOOGLE街景可以看得到
也可以看出規劃確實有問題
一般路口不是這樣的

(恕刪)


終於比較清楚說的部分,我只能說:
1.路口偏移是事實,設計有瑕疵的部分是燈號以及中平路左轉中山四路的待轉區域!
解決方式:
燈號部分
(1)必須採用時向控制燈號而非目前的單純的紅黃綠三色燈!
待轉區域
(1)提一下台中部分路口的作法,就是在中平路停止線區域側邊劃設類似槽化區域,作為左轉待轉區,配合時向左轉燈號進行左轉。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左轉路徑較遠,轉換成紅燈時可能在路徑上還未完成左轉的車輛可能會與左側中山四路綠燈啟動的車輛交織!不過比較適合T型錄口設置!所以比較建議的作法如(2)。
(2)在中山四路要待轉中安路的待轉區右前方設置待轉區,此區域設置在橋墩前方,中平路綠燈時機車行駛至該區域後方又有橋墩保護避免同向車輛追撞。然後同要要搭配時向紅燈左轉燈號進行左轉而非中山四路綠燈燈號左轉!
個人認為這是比較折衷的避免高肇事率左轉與長路徑費時待轉的作法!
不過GOOGLE圖資為2012年,不清楚時至今日3年了,目前該路口花媽是否已經有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了嗎?
肇事率第一的路口,如果沒有就真的太慢囉!


2.文中提到警察站崗時,單純的單一路線待轉方式,相對肇事率比其他非待轉方式(不管是直接轉、搶左轉.....等等)低!
當然個人認為單純以站崗方式來改善高雄肇事率第一的路口是蠻瞎的!建議方式比照上述方式 1。


0943902737 wrote:

我應該沒有對您使用不理性的態度回文吧
這不是我的意思喔
您提出的論點有些我有意見
自然會提出反論
應該很正常吧

當然
如果您對我的言論不認同
歡迎提出反論.(恕刪)


其實不是所謂不理性為回文的問題,而是許多人回文的不自覺習慣,跟我一個朋友的說話方式相當雷同!
先說說該朋友的說話方式,當我們提出一些論點時,剛朋友的第一句話就是,你說的很有道理或是你說的很對,接下來就是反駁的開始!
而我開玩笑說您說的都是,就只是回應您之前文中一開始首句的話:其實不是耶!
這樣首句說法的習慣聽來就如同先推翻前面所有的論點,然後再來逐項解釋討論!
希望單純只是聽者有意,說者無心罷囉!!
至少比太多情緒化回應的人好太多了!我連回都不想回!

說了這麼多,要上國道了的嗎?我在上面等好久囉!
抱歉最近有些忙
簡單回覆一下
billlions wrote:
終於比較清楚說的部分,我只能說:
1.路口偏移是事實,設計有瑕疵的部分是燈號以及中平路左轉中山四路的待轉區域!
解決方式:
燈號部分
(1)必須採用時向控制燈號而非目前的單純的紅黃綠三色燈!
待轉區域
(1)提一下台中部分路口的作法,就是在中平路停止線區域側邊劃設類似槽化區域,作為左轉待轉區,配合時向左轉燈號進行左轉。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左轉路徑較遠,轉換成紅燈時可能在路徑上還未完成左轉的車輛可能會與左側中山四路綠燈啟動的車輛交織!不過比較適合T型錄口設置!所以比較建議的作法如(2)。
(2)在中山四路要待轉中安路的待轉區右前方設置待轉區,此區域設置在橋墩前方,中平路綠燈時機車行駛至該區域後方又有橋墩保護避免同向車輛追撞。然後同要要搭配時向紅燈左轉燈號進行左轉而非中山四路綠燈燈號左轉!
個人認為這是比較折衷的避免高肇事率左轉與長路徑費時待轉的作法!
不過GOOGLE圖資為2012年,不清楚時至今日3年了,目前該路口花媽是否已經有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了嗎?
肇事率第一的路口,如果沒有就真的太慢囉!

個人是認為
台灣的待轉規劃其實本身就有很大的瑕疵
目前全世界只有日本與台灣兩個國家機車須待轉(有錯請指正)
而台灣待轉機制是借鏡日本
日本只有50CC以下機車須強制待轉
50CC以上機車是否待轉可以自行決定
一般車輛(不分汽機車,但排除50CC以下機車)的動線就是左轉靠左,右轉靠右,直行行駛中間車道
簡單明瞭
執行起來毫無困難
但待轉機制到台灣嚴重變質
變成有標示的道路一律待轉
如果所有道路一律待轉、或是某種程度以上(如單向三線道)的道路一律待轉倒還好
問題是即使同一條路
也有些路口要待轉有些路口不必待轉
根本沒有規則可循
以上只是台灣待轉機制的其中一部份問題
另外的問題有機會再談吧
所以我認為台灣的待轉機制不做些重大改變
對機車騎士而言根本談不上安全

上面說的「問題是即使同一條路,也有些路口要待轉有些路口不必待轉」
簡單的例子是台北市的林森北路
林森北路往北到民生東路口需待轉
到錦州街口就不必待轉了
甚至在大路口民權東路的待轉區也是近兩年才畫上
以前到民權東路是不必待轉的
路是同一條
卻有要待轉跟不必待轉的路口
對常走的人還好
對第一次使用這條路的人來說
根本無所適從
當然
這種例子很多
林森北路只是其中一例而已
billlions wrote:
2.文中提到警察站崗時,單純的單一路線待轉方式,相對肇事率比其他非待轉方式(不管是直接轉、搶左轉.....等等)低!
當然個人認為單純以站崗方式來改善高雄肇事率第一的路口是蠻瞎的!建議方式比照上述方式 1。

認同
由警察站崗其實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
billlions wrote:
其實不是所謂不理性為回文的問題,而是許多人回文的不自覺習慣,跟我一個朋友的說話方式相當雷同!
先說說該朋友的說話方式,當我們提出一些論點時,剛朋友的第一句話就是,你說的很有道理或是你說的很對,接下來就是反駁的開始!
而我開玩笑說您說的都是,就只是回應您之前文中一開始首句的話:其實不是耶!
這樣首句說法的習慣聽來就如同先推翻前面所有的論點,然後再來逐項解釋討論!
希望單純只是聽者有意,說者無心罷囉!!
至少比太多情緒化回應的人好太多了!我連回都不想回!

這邊我解釋一下
因為您前面有個問句「看是不是你想要的"數據"!」
而我的那句「其實不是耶」是在回覆這句話
我想應該沒有不禮貌的地方
而我對您的數據有異議
自然得要提出我異議的理由
後面的1234點就是我對您的數據有異議的理由
個人認為這是很單純的對答
如果有讓您不愉快的地方
請相信那不是我的本意
billlions wrote:
說了這麼多,要上國道了的嗎?我在上面等好久囉!

法令已經通過
但各地方政府不配合
看來有得等

其實我也沒有大型重機
能不能上國道嚴格說起來不關我的事
我只是不能接受某些反二輪狂熱者的謬論罷了(這句不是指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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