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lions wrote:
目前我的論點很清楚,...(恕刪)
我只是回復你
不要用駕駛水準來決定開放或是禁止機車
也不要把駕駛水準低落的問題都推給機車族
更何況
大型重機待轉 停放機車格或視等停機車停等區可以跟闖紅燈相比?
我還真不知道大型重機有這種破壞力喔
中原一點紅 wrote:
至少汽車是「鐵包肉...(恕刪)
tansywen wrote:
你這樣會打政府的臉,
因為一直以來政府不斷的告訴我們、教育與灌輸我們,
兩段轉是為了安全不是為了方便,
把重機當成汽車根本就是指鹿為馬,
重機不能為了政府說的安全去待轉嗎?
待轉格的存在是因為直接左轉危險啊!
所以重機去佔據普通機車的待轉空間,
為什麼不行呢?
停車格的部分在當初路權開放時,
政府認為重機既然已比照汽車,
就不應該停在機車格,跟尺寸有關嗎?不,要不然路權開放前五年大家怎麼停的?
那麼劃設重機專用停車格?尚未普及,畫了是浪費空間,
好吧,那就直接停汽車格,就讓汽機車駕駛們自己去搶吧,
偏偏法不及民間,所以停車亂象是政府自己亂搞出來的。
...(恕刪)
billlions wrote:
所以應該以外型尺寸、體積、重量、馬力、輪胎數來分嗎?
或是可行駛之速度區間來區分呢?
小寇子 wrote:
這2台是不一樣的東西……理性的討論,台灣的機車停車格都比較小,停不下中大型機車,如果停超出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