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T+B 事故== 轉彎習慣不良 + 只會直線全油門


306XR wrote:
你知道球的體積與車的體積差多少倍嗎 ?
一百五的棒球也許會讓視覺臨時抓不到,但是車子看不到的話,該去看眼科了

還有不要自己做不到,就以為別人做不到, 1.5 秒可以做很多事


可惜B車業代沒你厲害,不然就不會喇到業務過失致死或是過失致死的倒楣事。
感覺你上面的話也是要說給B車業代聽的,真的是用心良苦。
chienchenghung wrote:
所以. 你可以用不馬後炮的思維. 提出你的想法嗎??

我不是神
你也不是神
沒有人可以確保路上時時平安無肇事
能零肇事當然是最完美的理想結局
但是現實中不太可能有機會達成
檢討開車方式能降低肇事的機率,這我完全同意,也不反對
但還是無法避免"萬一"
適當的限制速度卻是有機會降低路上不幸"肇事"時的傷亡率
除非你有把握能連那個"萬一"的機會都排除掉
可惜你我都不是神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

流川 風 wrote:
我不是神
你也不是神
沒有人可以確保路上時時平安無肇事
能零肇事當然是最完美的理想結局
但是現實中不太可能有機會達成
檢討開車方式能降低肇事的機率,這我完全同意,也不反對
但還是無法避免"萬一"
適當的限制速度卻是有機會降低路上不幸"肇事"時的傷亡率
除非你有把握能連那個"萬一"的機會都排除掉
可惜你我都不是神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




同理 :
我不是神
你也不是神
沒有人可以確保路上時時平安無肇事
能零肇事當然是最完美的理想結局
但是現實中不太可能有機會達成
檢討限制速度能降低傷亡的機率,這我完全同意,也不反對
但還是無法避免"萬一"
正確的轉彎方式卻是有機會降低路上不幸"發生肇事"時的發生率
除非你有把握能連那個"萬一"的機會都排除掉

可惜你我都不是神

這也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吧?!




你的重點一直在傷亡率.

但有的人的重點在發生率.

降低 發生率 跟 傷亡率. 其實都很重要.

所以才會檢視發生事故時. 雙方的當下是否可以有更安全的做法.

但搞清楚優先順序.

有發生事故. 才會有傷亡產生.

沒發生事故. 傷亡從何產生??

一個是天天24小時. 無時無刻在發生.

一個是在相對速度超高的時候. 才會發生.



剛好. 這次事故. 一起發生了.

但不能因為超速而將轉彎不當視為合理化.

也不能因為轉彎不當而將超速. 以路權將它合理化.


總而言之. 言而總之.

雙方都是有問題的.

就這樣. 其實沒啥好爭的.

靜待法院的判決吧.

chienchenghung wrote:
同理 :
我不是神
你也不是神
沒有人可以確保路上時時平安無肇事
能零肇事當然是最完美的理想結局
但是現實中不太可能有機會達成
檢討限制速度能降低傷亡的機率,這我完全同意,也不反對
但還是無法避免"萬一"
正確的轉彎方式卻是有機會降低路上不幸"發生肇事"時的發生率
除非你有把握能連那個"萬一"的機會都排除掉
可惜你我都不是神
這也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吧?!
你的重點一直在傷亡率.
但有的人的重點在發生率.
降低 發生率 跟 傷亡率. 其實都很重要.
所以才會檢視發生事故時. 雙方的當下是否可以有更安全的做法.
但搞清楚優先順序.
有發生事故. 才會有傷亡產生.
沒發生事故. 傷亡從何產生??
一個是天天24小時. 無時無刻在發生.
一個是在相對速度超高的時候. 才會發生.
剛好. 這次事故. 一起發生了.
但不能因為超速而將轉彎不當視為合理化.
也不能因為轉彎不當而將超速. 以路權將它合理化.
總而言之. 言而總之.
雙方都是有問題的.
就這樣. 其實沒啥好爭的.
靜待法院的判決吧.

原則上你引用我的邏輯來宣導安全,我樂觀其成
也不介意你繼續引用
只是還是提醒大家
人為操駕不當只是肇事發生的其中一部份要素而已
不是沒發生車碰車,就不會有事故,不會有傷亡
其它諸如車輛機械故障
路上突來的野貓野狗及老人小朋友
天外飛來的招牌
地上的窟窿及掉落物等...族繁不及備載
這些林林總總因素配合不同速度也可能就產生不同下場
我補充到這


流川 風 wrote:
原則上你引用我的邏輯來宣導安全,我樂觀其成
也不介意你繼續引用

只是還是提醒大家
人為操駕不當只是肇事發生的其中一部份要素而已
不是沒發生車碰車,就不會有事故,不會有傷亡
其它諸如車輛機械故障
路上突來的野貓野狗及老人小朋友
天外飛來的招牌
地上的窟窿及掉落物等...族繁不及備載
這些林林總總因素配合不同速度也可能就產生不同下場
我補充到這



....................這位仁兄.

你似乎太.....................

你自我感覺良好就好.....

你讓我.......................
chienchenghung wrote:
....................這位仁兄.
你似乎太.....................
你自我感覺良好就好.....
你讓我.......................

我的回應沒道理,你的模仿很可笑嗎?



流川 風 wrote:
我的回應沒道理,你的模仿很可笑嗎?



你的回應不是沒道理. 而是非常偏頗.

我不是模仿. 而是將立場對換.

你覺得若是將立場對換後. 會很可笑嗎??

自己多想想吧!!






306XR wrote:
看了那麼多棟樓,想...(恕刪)


這篇如果能把正確的轉彎方式推廣出去,那真是功德無量。
方法不難,會開車應該都會。
要求別人不超速---難。
反求諸己做好防禦駕駛應該就容易多了。
chienchenghung wrote:
你的回應不是沒道理. 而是非常偏頗.
我不是模仿. 而是將立場對換.
你覺得若是將立場對換後. 會很可笑嗎??
自己多想想吧!!

就是不覺得你下的結論有問題
所以樂觀其成,有問題嗎?
因為不知道你還要模仿多久,也無法阻攔你
所以也只能不介意你繼續,有問題嗎?

因為你的回應還有盲點
"要人搞清楚優先順序.
有發生事故. 才會有傷亡產生.
沒發生事故. 傷亡從何產生??"
我只是提醒你事故不是只有轉彎車碰直行車才產生
還多了...族繁不及備載..等等
而這些因素所導致的肇事嚴重性則與車速有著相對關係
正因為你我都不是神
你頂多也只能消極認為這些機率不高
但你能預知何時發生或一定不會發生嗎?

路權重不重要?
廢話,當然重要!
超速應該不應該?
廢話,當然不應該。

台灣教育真是失敗!我們可以吵路權的前提是"決對尊重生命";你我之間該有的共識。
路權議題,轉彎車當然該讓直行車。
很簡單,轉彎車起步加速需要時間比直行車來得長!

我不懂嗎?我懂,只是"尊重生命"這個大前提在某些人的文章中被有意無意抺掉,於是我在隔壁樓以"積非成是"的方式來突顯原本應該有的共識居然不是大前提!
老一輩的駕駛這些規範都是原理原則,只是為什麼立法的原意會被扭曲?

唉~

對了,別人龜在左轉道等左轉燈別按人喇吧(偷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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