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人2萬換和解...

去借也去借來和解

樓主真的很有福氣!!!
物慾無止境...勇敢敗下去...
真的要快


不然對方要是聽鄰居喇咧:啊巷口阿狗上次被人撞到,對方賠了50萬...

接下來你想和解人家都會跟你法院見。
只賠兩萬,還不和解,當下就應一手交錢,一手簽和解書了
才2萬,要是上法院法官能讓你省個1000變1萬9,我看法警也會笑出來吧
二萬很少了 趕快和解 跑法院 時間 請律師一審五萬 自己算看看
記得和解上註明 和解之後除了放棄追訴以外還要註明發生任何身體不適與本事件無關
否則到時哪裡痛一下都算你頭上
樓主,兩萬真的是很便宜了~年紀大的長輩,經不起折騰.

把握時間,快去贖回和解書.

jacky8000 wrote:
有一天雨天下班(毛...(恕刪)

是為了趕回家發洗澡文嗎?
當然選2萬賠一賠..

過失傷害30天就不只兩萬了..

2萬賠一賠比較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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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真要上法院的話..
樓主一次可以告四個人過失傷害..(自己有驗傷的話)
1 VS 4..大家都30天..
對方應該會反過來求和解吧..

上法院..國家賺到...

民事是四個人分,所以對方不會在乎..但是樓主變成一次要對四個人的民事總和..變數太大..


真的我也剛發生車禍
只有擦傷 說真的 2萬我會付
能用錢解決的 都說小事....O-O"
機車撞行人,而且你有自認有過錯。花兩萬買個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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