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道內線要讓超速車嗎?警察來解惑

這沒啥好討論的,五楊高架內車道是高乘載,限速100Km照錶來跑,某些愛超速的網友就說錶是快樂錶,照GPS被罰難道這些網友會幫忙繳罰單?再說我不管是照錶跑100Km,還是照GPS跑100km,我還是會被逼車,可是我開了兩台車GPS與時速錶之間也只差5Km,最好後面逼車的沒超速!

frogghoul wrote:
這沒啥好討論的,五楊高架內車道是高乘載,限速100Km照錶來跑,某些愛超速的網友就說錶是快樂錶,照GPS被罰難道這些網友會幫忙繳罰單?再說我不管是照錶跑100Km,還是照GPS跑100km,我還是會被逼車,可是我開了兩台車GPS與時速錶之間也只差5Km,最好後面逼車的沒超速!

連以微速逼近並企圖超越你的車也算是超速?
你的表顯示100就絕對是100,絕對不可能是99?
反正(速限100路段為例)不論在任何狀況下
你的表是100時就絕對不讓道?
t3629655 wrote:
內車道問題整理1.德...(恕刪)
ihcmm wrote:
原文出處: http.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還要禮讓後方超速車嗎?
..(恕刪)

這和最高速限無關, 而是路權不及於前車!
超車是超中線, 不是超內車道的前車( 在路權範圍外!)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本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劃出路權的左右範圍, 以內側車道車道線為限(高管規則8,9)
但書"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劃出路權前後的長度, 110km 為55m ((高管規則6,8,11)
法律授權(處罰條例33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給了這台車這一段長度的內側車道,在"劃定的範圍內行駛" , 自然就超越了中線車, 超出路權範圍,則喪失路權,離開內側車道(駛回原車道)。

如圖, 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皆可超車(不限於1台車)
速限100km路段, 超車是超"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超出路權範圍,路權範圍內無車可超, 喪失路權,都必須離開
A車在B車的路權範圍外(100km/h安全車距為50m), B車無法主張對A車超車, 無路權衝突!
而是B車必須保持安全車距跟車(否則即為未保持安全車距)

尊重彼此路權, 保持安全車距(依高管規則6)
保持安全車距跟車,等待前車超車完成(尊重前車路權) , 即前車不斷超越中線車,超越到無中線車可超之後,不再超車,此時前車喪失路權,必須離開(尊重後車路權).前車路權消失之後, 後車才能取得路權。

前車喪失路權離開,到中線車道之後, 由後車取得路權, 在內側車道上超越已退至中線車道的前車。超越前車後,後車也面臨無中線車可超的情況,同樣喪失路權, 必須退出內側車道 。

如果前車無車可超或併駛(肉眼就能認定此非超車),自然喪失路權,不能行駛這個車道,必須退出, 由後車取得路權

ihcmm wrote: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國道警察都說了...內線時速多少以下才是違規.
..(恕刪)


這不是前言不對後語嗎?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這是速限!
內線時速多少? 是 "時速"
前面明明說最高速限行駛, 後一句怎麼變成 "內線時速多少以下" ?
法規是"速限" , 不是在說"時速"!
採取那一種"速限"的問題,並不是時速問題!

寫在速限標誌上的數字才是速限, 速限是主管機關的權責, 法規8-1-3但書授權對象是"主管機關",不是用路人 。
用路人只能無條件遵守速限, 不能反過來要求路權!(但書不得類推解釋)
法規是由 高管規則5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切換為8-1-3但書最高速限
儀表板,GPS,等儀器呈現的是速度, 並不稱為速限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設定條件) →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法律效果)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條件), 是後面"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成立與否的條件
這是換速限
並不是反過來說, 最高速限就不離開

ihcmm wrote:
國道公路警察局解釋,
「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開內線」的立法緣由,是因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情形嚴重,
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因此允許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目的就是要發揮道路使用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恕刪)


要讓發揮道路使用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必須是 F車流,更不能降為有路隊長的S同步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12557&p=57
車流需要疏導! 不是圍堵! 全都擠到內側車道
反而,車多時更需要超車道! 加速車流"疏導"離開!
超車是高速公路上, 防止壅塞的方法
在車道上, 能改變車輛密度的方法, 就是"超車"或"前後路段差別速限"
超車離開行車道之後, 行車道就是少了一台車, 密度變小,車距增大
這樣才能脫離"同步流" , 增加前後的車距
在超車道上, 也是超完車就離開, 並不會增加車輛密度
超車道是輪替使用, 使用率不會低, 反而更高, 更有效率
下面是來自荷蘭A9 的統計, 荷蘭法規同樣是規定超車完就立即離開


左車道(超車道)的,車速快,而且超車後離去,後車可以不斷通過,所以容納的車數,可以高於右車道達1.5倍
超車後就離開,超車道的車流量反而更高! 因為離開後,是空出車距給後車替換!
替換進來的車全都在超車!

如果沒有超車道, 超車完不離開,隨著密度增加, 超車道就會由 F 自由車流 →S 同步車流→Metastable→J流(廣域堵塞)
這是為何一定要有超車道的原因

在超車道上超完車就離開,車輛數目不會增加, 超車道就可以保持為 F 自由車流
超完車,若只要定速行駛就不離開,或容許有路隊長存在, 無論車速多少,皆符合S-stable車流的定義,將使原本之F車流,下降到 S-stable車流, 車越來越多,密度增加,車距縮小, 就會進入 S-metastable車流.
讓每個車道都是S同步車流, 這反而會更容易癱瘓掉高速公路, 更容易塞車。!

tnt2 wrote:
其實國外有過研究,,相信很多大大都看過這報告
塞車的原因,,很多時候是超車的關係
不斷變換車道,,導致踩煞車,,才產生蝴蝶效應
如果同時維持一個速度持續開,,才是最快的
..(恕刪)

正確超車並不會造成"車流擾動"!
路隊長都不離開, 每個車道都有路隊長,每隔車道都是 S 車流, 肯定會堵塞!

請注意高管規則6
沒有55m車距,是無法110km行駛
(路隊長都不離開,1km車道內擠入超過16台車,就沒有55m車距)




ihcmm wrote:
但你也沒有搞清楚一...(恕刪)


但你超完車前方有足夠空間卻未回到中線並佔用內線就是違規啊
佔用內車道很爽??

ihcmm wrote:
原文出處: http...(恕刪)


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只要開在內線當別人比你快時就識相的閃開就對了嘛!
本來就不該佔用管你開到最高速限也一樣

跑操場時後面跑得比你快你會死守著線不讓人家過嗎??
竟然一口氣看完
我都是定速中線或外線108
超車切內側 超完就回到中/外線
每次看到那種占著茅坑不拉屎的
閃燈也能無視都沒反應
真的奈何不了
我要的只是超個車不是飆車!
怎麼連超個車都要一副我們這些超車的是在衝三小的嘴臉
然後繼續蹲在內側
最後只能安慰自己

人賤自有天收。
又是一個自以為內線有無敵星星跟金幣的。能保持最高時速時中線、外線不能開嗎?
jdt120 wrote:
時當車子陣擠在一起時,俺是會超速個幾分鐘,脫離車陣,再以最高限速行駛。

要是這時超速被罰,那也是俺心甘情願。

~內線行駛的你,無權擋住我的路,也無權禁止我超速。~

因為,
~~俺不想跟車陣擠在一起,尤其是在大車旁,增加俺的危險係數


~~


沒人理你~沒人引你文時~你就靜靜的看!!

在這樓你一模一樣的文PO二次做什麼?..78樓跟155樓

浪費網路資源

沒人理是因你邏輯不通..別當豬隊友

引你的邏輯回你

~紅燈停止線前停車的你,無權擋住我的路,也無權禁止我闖紅燈。~

我要是在你後車狂叭你~你就快給我讓開~

這時闖紅燈被罰~那也是俺心甘情願。

因為

俺的紅牌機車不想跟車陣擠在一起,尤其是在汽車旁,增加俺的危險係數









反正都超速違規了

為何堅持要在內線違規超速???

想超速 每條線都可以讓你超速~~~


十次車禍九次快 開慢點吧~~~超速超車 沒有比較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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