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serkfuhrer wrote:
有人說我如果在美國...(恕刪)
berserkfuhrer wrote:
有人說我如果在美國...(恕刪)
警察已經說了要你們停車就是要停車
你都知道要學美國了
那就好好學
警察叫你們停敢不停就不是真的學美國
等你到美國再直播個到你到美國違反他們的美國的交通規則
警察要你們停車想看到樓主也是敢不理警察繼續走
違反美國的交通規則被攔下來還敢跟警察囉嗦一堆
我就相信你不是覺得台灣人比較好欺負。
而是你到別的嚴格執法的國家也敢做一樣的行為。
上國道是怕什麼,不是怕機車,是因為機車更小看不到,沒法反應
除非用路人完全按規則,但不可能,人體的細胞有全部都按規則嗎?
就是會有突變的細胞會做怪
而且不守規矩的細胞一定會教其他細胞也不要守規矩
最後就是不遵守規矩的細胞變多了
就像樓主不就不想守中華民國的法規(規矩)
樓主會甘心只有你一個人不想遵守中華民國的法規嗎?
不可能的
所以你會再讓更多人來加入不遵守中華民國的法規
而比你更不想遵守中華民國的法規的人會認為上國道為什麼不能鑽縫
遵守
而他也不會甘心只有他一個人不遵守不能鑽縫法規
所以他會再讓更多人來加入不遵守不能鑽縫法規
edenforme wrote:
4輪計得利益者,自然不會分出口中的路權....(恕刪)
其實在台灣很多人都是有兩種以上的交通工具,也就是有汽車和機車,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自己反對自己(包含我自己)因為就是台灣的法律對汽車和機車的判決上是不公平的,動不動就拿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壓未死亡的那一方,而機車在高速公路一碰就掛了,那汽車駕駛人就準備要賠償了.
重機只是種二輪的皮包鐡的交通工具,不因他的稅率或售價而由所改變,他也沒有比較高尚可以把自己二輪的皮包鐡的交通工具獨立一群來看.就像健保一樣,保最高金額或最低金融的人去醫院都要掛號排隊,沒有因繳高額度的人不掛號不排隊,繳低額度的人要提早十天預約,且通常繳高額度的人都是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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