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認為,法規該開放那些違規項目可供民眾檢舉,其他無心之違規,應由警方親力親為。最好開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只要收到罰金,檢舉人有30%的收入。我認為闖紅燈、闖平交道、紅線停車、黃白線併排、惡意逼車、雙白/黃線跨越(非緊急事件)等,均可交由民眾檢舉,檢舉成功還可獲得獎金。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2
在紅線只有拍到後車牌的,請檢舉違規臨時停車在紅線只有拍到後車牌但有拍到駕駛人下車,請檢舉違規停車在紅線有拍到前後車牌的,請檢舉違規停車用行車記錄器亦同有汽車併排停車時只有拍到後車牌的,請檢舉臨時併排停車只有拍到後車牌但有拍到駕駛人下車,請檢舉併排停車有拍到前後車牌的,請檢舉併排停車用行車記錄器亦同至於違規魔人的話,當空氣就好,不重要對他們來講,罰錢才有用跟他們鬥嘴古,倒不如把時間拿來多檢舉幾件
roy_yang wrote:什麼叫上下車okay?你這不就是兩套標準!紅線就是禁止上下車!暫停都不行!請把交通罰則拿出來看清楚!不要講幹話! 你誤會了(抱歉我確實沒寫很清楚)!我是說我會放他一馬(如果真的像他說的完全沒有地方上下車),但我不會做。所以你支持我連這種都要抓囉?好啦!我努力另外我文中也有寫紅線不應上下車,請不要斷章取義。最後,嘴巴乾淨點,不要講髒話!
1.如果沒有辦法拍正面,就改為違規臨時停車,機會比較高,違規臨時停車的要件是紅線和停車,不一定要拍到人不在車上,只是罰金比較少。2.這個地點道路算寬,全日空停的也蠻靠路邊的,而且也是很晚的時候,說實在話,車主算是克制,是我不會檢舉,如果真要檢舉,檢舉不完。3.關於停車,並排停車是我現在的重點,尤其是連個閃燈都不打的,把馬路當自家院子,必檢舉,全日空的案例,我不會檢舉。以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