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ss74111 wrote:我也會檢舉人但一樣只會檢舉妨害他人妨礙他人侵害他人較大之違規 被你檢舉收罰單的人,你以為他們會說自己妨礙他人較大,你檢舉的好有道理,檢舉的好棒呀??一樣是狠狠罵你浮濫檢舉,檢舉魔人,你這輩子是沒違規過??一定說又沒影響啥交通,你這魔人真是吃飽太閒,偏執扭曲,不會做人,沒有朋友啦
ja6150 wrote: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我在這邊看到附議人數已超越門檻...(恕刪) 檢舉制度取消後民眾就是狂打110 ~~ 警察疲於奔命警方本來可以在電腦桌前面手指運動開罰單變成要隨時出勤去現場~疲於奔命你以為警界會讓這種鳥提議過關?
其實某大也不必那麼忿忿不平啦罰單也不過就那屈屈幾百塊錢而已對於那些愛違規的達人一分鐘幾百萬上下的,根本是不痛不癢他們都沒在喊痛了~倒是你一直唉唉叫~是怎樣?練打字嗎?檢舉幫的都沒在收取分毫費用.純粹做公德做公益.請多點鼓勵掌聲好嗎
說真的...台灣交通不是亂而已,交通違規提供民眾檢舉且"無獎金"的情況下案件有增無減,那就表示大部份民眾有多都蘭那種自私又無腦的違規,所以要是會取消民眾檢舉制度,那交通違規肯定很可怕的...相信大部份都是好市民,在台灣不違規實在太難沒錯(處處是陷井),請不要自私的在交通流量大或是不適宜暫停的地方用一種心態, "我停一下下而已"大家都我停一下下,你停一下下,他也停一下下...然後咧?我也被民眾檢舉過,但同樣不贊成取消...至少能提醒一些白目的駕駛!
A辣愛怕跑 wrote:分擔警察不少工作 不止喔,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交通意外減少,保險業者工作也會減少、救護車出動次數也會減少、葬儀社工作減少、社會資源不會被違規者所大量佔用、國庫也增加收入,....................真的好處多多,這就是遠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