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切西瓜,竟然把別人腦袋當成西瓜給切了...


billlions wrote:
...(恕刪)


還有一個是大型車會爆胎,貼太近等等被震傷嚇到。
billlions wrote:
#94樓↓
這是B
#95樓↓
你說這是A
#98樓↓
你說這是A,加了警察開單、申訴
#105樓↓
這是B我還強調不是A!
#107樓↓
你強調這是A。只說舉發、開單並不代表100%證據
#112樓↓
我強調我說B你說A!
並說明沒有100%證據的A就是申訴後無須提第三人證據警察自爆!
#115樓↓
我從94樓就一直講B還強調不是A,中間回了那麼多篇我都沒質問你為何說A了,您還好意思指責我講B!!
您又繼續講A再加上"確實已證明"!


你說你都有在打方向燈
我就說你口說無憑需要他人來證明
並舉例警察開你單你去申訴難道是警察幫你證明?
你卻凹說"沒有影像證據下的目視當場開單或是逕行舉發或是影像證據不明確"的狀況警察會幫你撤單
我只好加上警方已證明你違規即不符你所述之情況下,應是由第三方來替你證明
目的是解釋你說你都有在打方向燈需要第三方證明
我不覺得我這樣順序下來的邏輯很難懂
只看得出來你是在硬凹而已
事後你也要求我及同意讓他人去替你證明不是?
中文不好我也

billlions wrote:
其實在你講高雄式左轉我就覺得您在說啥啊?本想說你是要提大部分違規變成常態的交通行為,而不是要比較兩者!
所以請講清楚你要比較啥?很抱歉不是你表達不好,是我真的不清楚您在講啥!
1.高雄式左轉、台中市進入路口前變換車道(#105樓圖片)、本案砂石車路口變換車道(#112圖片)
2.行駛方式比較、違規行為比較.......


高雄式左轉也是舉例
說明直線行車中遇到車道偏移而直接直行未打方向燈
變得像高雄式左轉一樣是一種常態違規
很難懂?
表示你根本看不懂別人前後文
不然就是我表達能力不佳對不起你
這也

billlions wrote: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本案砂石車駕駛停等紅燈且前方並無大型車輛,相對於台中市路口前車道#105樓圖片來說,車道偏移的情況是相當明顯,雖然我#112圖片砂石車行車路線是畫直線,就算在路口行車路線是直線也不是垂直停止線!您若仔細看過本案影片就知道並不是行車方向未偏移且輪胎、方向盤已有轉向情況,否則就直接小面積撞紐澤西護欄了。
難道您要說因為騎士龍頭、車輪有轉向,所以要打方向燈沒打算違規嗎?
我先幫您回答,您會說:我可沒說喔!我沒轉向綁定方向燈喔!


我意當然是沒有轉向綁定方向燈
這是你自己腦補的
我前面的說明意旨於因為直線行駛未轉向所不會想要去打方向燈
並非就是"轉向一定會打方向燈"或"未轉向一定不會打方向燈"
你用"綁定"這個詞所以我知道你想的是什麼
圖是你貼的,直線也是你畫的
你終於明白我在講的是什麼了之後
現在又要凹說其實不是直線了嗎?
這表示你在上述的情況(遇車道偏移直走切西瓜)下你也不會打方向燈
所以你沒辦法反駁
只好凹說不是直線


billlions wrote:
難道您要說因為騎士龍頭、車輪有轉向,所以要打方向燈沒打算違規嗎?
我先幫您回答,您會說:我可沒說喔!我沒轉向綁定方向燈喔!
車輛穿越虛線車道線是否需使用方向燈?
老師進行隨堂考,小明遲遲不肯作答
老師:小明怎麼不作答啊?
小明:隔壁小華沒下筆,小的沒有FU!
難道還要我用小學生方式來質問您:我先問的耶!免了吧!


噗~~被看破意圖之後惱羞了嗎?

billlions wrote:
第二點B不一定請解釋!
我檢舉過第二點B不打會開罰供您參考!
其實從頭到尾您的回文,中間說了一堆一般人怎樣怎樣,大部分人怎樣怎樣,講白了您自己的論點論述都沒有#106樓aoc902001有Guts講的清清楚楚!
講您是不是這論點,只會回答:我沒講!
然後呢?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7001281-260107
請慢服用
並請注意法官判決理由
我前面說過了
"打方向燈的目的主要是打給別人看的, 讓別人知道你要轉向避免碰撞"
懂了嗎?
還不懂我也

106樓?
"打方向燈主要的用意是為了讓後方車輛知道"
他講的我在95樓就講過了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剛好上述新聞連結說明了
這就是我回答不一定的原因
自己沒仔細看別人發文
只在意我95樓後面說不信你會打方向燈


麻煩以後服用別人文章請細嚼慢嚥再行回文
若眼睛有問題請先告知,會使用顏色或粗體加強
感謝
看到這樣子的事情發生,我相當的難過,我也為人父,想到一個小朋友才兩歲,頓時卻失去了一位深愛他的母親,,我心中也相當難過與不捨

這件事情,很明顯且可確認是大貨車的過失,彎中切車道本就風險高,大貨車車身高死角多,相信貨車駕駛人自己也清楚,即便類似事件層出不窮,但只要存在一絲貪途方便省事的想法,在未來還是會持續發生的

我也是位騎車,開車通勤上下班的駕駛人,經驗告訴我去重視防禦駕駛的觀念,即便對方違規,甚至酒駕,我們仍然沒辦法限制別人的駕駛行為,但在各種情況下都應該要設法將自身的風險降低,即是防禦駕駛觀念,這是自我可以做到保障自身安全的主動行為,如以下:

1. 綠燈亮時切勿馬上起步,應先觀察各方向來車狀況,確認安全無虞後再行進,防止位於紅燈側駕駛人違規闖紅燈(通常均高速行駛,觀察確認之視角需放遠),並防止同向綠燈車輛急轉彎或迴轉等造成之碰撞

2. 變換車道除需打入方向燈確認後視鏡外,應一併轉頭確認車側死角有無車輛,由其在公車,連結車等大型車輛死角區域加長之範圍,機車,腳踏車騎士應更加小心,寧可跟在車尾燈右後方的安全煞車區域內,也盡量不要在此範圍加速超車,若需超車,請儘量等待至下個紅燈時,待大車停等時再行超車

3. 起步,轉彎,變換車道,超車等,若駕駛範圍之視角被大車遮蔽時,在尚未準確確認路況前,應減速慢行,且切勿超車,以防遮蔽範圍內有行人,車輛,或其他障礙物等導致碰撞

4. 道路上見車輛行駛異常(如不正常加減速,蛇行等),應保持安全距離,並儘快遠離

5. 車輛轉彎時,除因注意對向來車,更因注意轉彎處之路口行人(此時行人通常處於綠燈通行中,有時甚至有腳踏車,滑板族等((高速行人))通過),應特別小心並減速通過,汽車則需特別小心A柱死角,請儘量擺頭觀察

6. 汽車高速行駛於高速公路,切換車道時除需打方向燈必並確認側向後視鏡有無來車,也需確認正後方之後視鏡(許多情況是同車道後方有高速來車,通常切換車道速度相當快,若與你切換同向車道,側後視鏡無法即時反應路況,則相當容易發生追撞),且儘可能擺頭確認死角區域與側二線車道是否有欲轉向之車輛則更加安全(三線車道中,常見最內線右切,最右線左切,此時彼此都往中線換車道,但後視鏡在此時無法即時反應路況,因未擺頭確認而造成之碰撞)

7. 不論自行騎車(配戴合格安全帽),開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公具(繫妥安全帶),均不是為了應付法規,而是為了自身安全,降低風險

8. 行經巷弄狹窄路口時,請一定減速慢行,避免突然衝出之行人,車輛

以上,是敝人多年來行車之經驗,供各位參考

-------------------------------------------------------------------------------------------

以下,為敝人額外作為,不一定正確,請斟酌使用

1. 在遇上紅燈剛轉黃燈時,我會特別注意正後視鏡,若後方有緊貼或高速行駛而來之車輛,在判斷後車可能無法煞停,且黃燈時間足夠之情況下,我會加速通過黃燈區,若時間不足需儘速煞停,我會閃雙黃燈警示後車,以避免後車追撞,此種追撞特別容易發生在車輛遇黃燈急速煞停之情形,若路段不熟悉,請儘量慢行,使後車能即時判斷並減速,若後車車速過快且無減速可能發生追撞,請持續觀察後視鏡,並將你的頭貼緊頭枕,必免追撞時頭頸之鞭甩效應造成更大之傷害

2. 車輛待轉停等時(如轉彎專用號誌),在駛抵正確位置停等後,我會將方向盤打至同車道(即目前行車之順向車道方向)等待,避免後車追撞使本車(欲左轉時)往對向車道推移造成對撞(相對撞擊速度增加),(欲右轉時)衝向行人碰撞等

--------------------------------------------------------------------------------------------

平日下班時,有時我會看一些車禍影集,告訴自己一些不能犯的錯誤,跟可能避免的一些方式,上述則依照自身經驗跟影片結果整理給大家參考,也許某些方式會造成後車的不悅(如龜車等),但我們可能用3,5,10秒的時間,換得自身的安全,我相信對你跟你的家人,這幾秒絕對是值得的,看了這麼多影片,還是一句,十次車禍九次快,該慢的時候請一定要慢,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且交通順暢時,也請靠右行駛不要慢到影響其他用路人

所有的駕駛觀念,僅是希望大家都能夠更平安,對於此次事件,也希望真的能夠給一個警惕,其實所有人都知道,人生無常,有些事不是我們注意就能夠避免的,但是如果我們曾經努力的守護自己,也就無憾了

還是想說,希望這位小男孩未來平安,健健康康的長大,媽媽也一定能當個天使守護妳的孩子,R.I.P
Deoxyribose wrote:
你說你都有在打方向燈
我就說你口說無憑需要他人來證明
並舉例警察開你單你去申訴難道是警察幫你證明?
你卻凹說"沒有影像證據下的目視當場開單或是逕行舉發或是影像證據不明確"的狀況警察會幫你撤單
只好加上警方已證明你違規即不符你所述之情況下,應是由第三方來替你證明
目的是解釋你說你都有在打方向燈需要第三方證明
我不覺得我這樣順序下來的邏輯很難懂
只看得出來你是在硬凹而已
事後你也要求我及同意讓他人去替你證明不是?
中文不好我也幫不了你



一開始你的條件設定就沒有講清楚,這是您的問題!
沒有100%明確證據就是申訴後就是警察自爆!
而最後"警方已證明"這也是你最後才轉出來的條件設定!
那請問您100%警方已證明違規,申訴要提什麼第三方條件?
我想到了,因為100%警方已證明違規,我申訴後要提第三方100%證據證明我沒違規,這樣加起來才是你設定的200%,對吧!

我等你的100%證明還是200%證明?給個時間表吧!

Deoxyribose wrote:

高雄式左轉也是舉例
說明直線行車中遇到車道偏移而直接直行未打方向燈
變得像高雄式左轉一樣是一種常態違規
很難懂?
表示你根本看不懂別人前後文
不然就是我表達能力不佳對不起你
這也幫不了你



一下講兩者都是常態違規一下講兩者是兩回事!
您表達的問題很明顯!講清楚不就好了!
Deoxyribose wrote:

我意當然是沒有轉向綁定方向燈
這是你自己腦補的
我前面的說明意旨於因為直線行駛未轉向所不會想要去打方向燈
並非就是"轉向一定會打方向燈"或"未轉向一定不會打方向燈"
你用"綁定"這個詞所以我知道你想的是什麼
圖是你貼的,直線也是你畫的
你終於明白我在講的是什麼了之後
現在又要凹說其實不是直線了嗎?
這表示你在上述的情況(遇車道偏移直走切西瓜)下你也不會打方向燈
所以你沒辦法反駁
只好凹說不是直線
大笑


會錯意綁定是我的錯誤!講清楚就好!反正您沒說嘛,只是大家、一般人都沒打方向燈嘛!
是不是直線根本不是重點,因為在我的論點這邊車道延伸線本來就是要打方向燈!
是不是直線只關係到你有沒有綁定以及我要怎樣回你文而已!對我來說我的行車完全不會因為你的論點而有所改變!
法院判決文出來就很清楚了!
既然您說我切西瓜也不會打方向燈,跟第一段一樣請證明吧!

Deoxyribose wrote:
噗~~被看破意圖之後惱羞了嗎?大笑

要惱羞早在我回答問題前就用小學生方式問您了,何必大費周章耐心回答完問題才說這些!
回個文就會惱羞?

Deoxyribose wrote: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7001281-260107
請慢服用
並請注意法官判決理由
我前面說過了
"打方向燈的目的主要是打給別人看的, 讓別人知道你要轉向避免碰撞"
懂了嗎?
還不懂我也幫不了你

106樓?
"打方向燈主要的用意是為了讓後方車輛知道"
他講的我在95樓就講過了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剛好上述新聞連結說明了
這就是我回答不一定的原因
自己沒仔細看別人發文
只在意我95樓後面說不信你會打方向燈


1.這是不是警方已證明?是A的第一步已證明沒打方向燈?A的第三步還是事後已證明不影響行車安全?
駕駛申訴有提起第三方證據嗎?
2.本案砂石車駕駛需要打方向燈嗎?幫你OPENBOOK一下,跟上面判決沒車情況不一樣喔!
砂石車駕駛會不會說我沒看到車啊為何要打?
3.#95樓有"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這句嗎?若只是#122樓補充說明就當我沒問!
4.承3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是一般人還是大家還是您?沒辦法,因為您有"我沒講"的前科,問清楚才不會被扣國文、中文、眼睛不好的大帽子!

每個人對於法規遵守的方式不同我予以尊重,"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不是我的行車方式!
本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很多大車車禍也是一樣的,大車駕駛若抱持著"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大車車禍就會居高不下。
是您的沒車還是我的沒車還是他的沒車,對我而言是不會駕駛時把有沒有車納入要不要打方向燈的觸動條件,因為這跟有些人半夜闖紅燈的心態是一樣的!

billlions wrote:
一開始你的條件設定就沒有講清楚,這是您的問題!
沒有100%明確證據就是申訴後就是警察自爆!
而最後"警方已證明"這也是你最後才轉出來的條件設定!
那請問您100%警方已證明違規,申訴要提什麼第三方條件?
我想到了,因為100%警方已證明違規,我申訴後要提第三方100%證據證明我沒違規,這樣加起來才是你設定的200%,對吧!
我等你的100%證明還是200%證明?熱血給個時間表吧!幫不了你...(恕刪)


前一篇貼的新聞中是警方讓申訴民眾撤單的嗎?
交通違規申訴流程麻煩去了解一下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

billlions wrote:
一下講兩者都是常態違規一下講兩者是兩回事!
您表達的問題很明顯!講清楚不就好了!


同上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

billlions wrote:
會錯意綁定是我的錯誤!講清楚就好!反正您沒說嘛,只是大家、一般人都沒打方向燈嘛!
是不是直線根本不是重點,因為在我的論點這邊車道延伸線本來就是要打方向燈!
是不是直線只關係到你有沒有綁定以及我要怎樣回你文而已!對我來說我的行車完全不會因為你的論點而有所改變!
法院判決文出來就很清楚了!
既然您說我切西瓜也不會打方向燈,跟第一段一樣請證明吧!


我從來就沒有表達過砂石車不用打方向燈
從頭到尾都只是解釋砂石車為何沒有打方向燈的可能性
直線行駛一直都是我解釋內容的重點原因
但是你一直在那腦補我認為"不用打方向燈"
同上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

billlions wrote:
要惱羞早在我回答問題前就用小學生方式問您了,何必大費周章耐心回答完問題才說這些!
回個文就會惱羞?


呵呵~你可以繼續凹

billlions wrote:
1.這是不是警方已證明?是A的第一步已證明沒打方向燈?A的第三步還是事後已證明不影響行車安全?
駕駛申訴有提起第三方證據嗎?
2.本案砂石車駕駛需要打方向燈嗎?幫你OPENBOOK一下,跟上面判決沒車情況不一樣喔!
砂石車駕駛會不會說我沒看到車啊為何要打?
3.#95樓有"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這句嗎?若只是#122樓補充說明就當我沒問!
4.承3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是一般人還是大家還是您?沒辦法,因為您有"我沒講"的前科,問清楚才不會被扣國文、中文、眼睛不好的大帽子!
每個人對於法規遵守的方式不同我予以尊重,"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不是我的行車方式!
本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很多大車車禍也是一樣的,大車駕駛若抱持著"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大車車禍就會居高不下。
是您的沒車還是我的沒車還是他的沒車,對我而言是不會駕駛時把有沒有車納入要不要打方向燈的觸動條件,因為這跟有些人半夜闖紅燈的心態是一樣的!


1.提起第三方證據?你在講啥?"證明"和"證據"傻傻分不清?
2.你前面問過了我也回過了,鬼打牆?
3.麻煩你去重新仔細看我前一篇怎麼寫的,眼睛若有問題就要去看醫生
4.承3

你的行車方式關我何事
我在本樓討論本案又不是在討論你怎麼開車
你只是把你的認知當作絕對正確,和你不一樣就一定是錯的如此而已
而你要和人辯論卻理解能力不足
自己理解能力不足被打臉則找藉口推別人表達不清楚
Deoxyribose wrote:
前一篇貼的新聞中是警方讓申訴民眾撤單的嗎?
交通違規申訴流程麻煩去了解一下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幫不了你


Deoxyribose wrote:
1.提起第三方證據?你在講啥?"證明"和"證據"傻傻分不清?


沒打方向燈換車道 免罰




1.警方行車記錄器+兩名員警目視"已證明"葉男未打方向燈

2.法官判定葉男免罰,是審酌雙方(葉男+警方)證詞!
警方不就是讓民眾撤單的要件之一嗎?再來雙方都說沒有其他車,表示沒有其他第三人證!
只有法官參審申訴文件沒有傳喚警方到庭證詞會撤單嗎?
Deoxyribose wrote:
你跟警察申訴說你沒有違規
難道要警察去幫你證明你沒有違規?

故當你被開單需要申訴時
不可能是由警方去幫你證明你沒有違規


這不是警方證明什麼是警方證明?難道要說100%警方自己當法官自己審才叫警方證明嗎?
這次是設"交通違規申訴流程"的條件嗎?有影響嗎?

Deoxyribose wrote:
同上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幫不了你


請您繼續自嗨~!

Deoxyribose wrote:
我從來就沒有表達過砂石車不用打方向燈
從頭到尾都只是解釋砂石車為何沒有打方向燈的可能性
直線行駛一直都是我解釋內容的重點原因
但是你一直在那腦補我認為"不用打方向燈"
同上
如果理解能力有問題
那我幫不了你



各地方交通局就是為了消彌這種沒有打方向燈的可能性,盡可能在路口盲區劃設車道延伸線!(我前面說過了)
今天沒有車道延伸線的路口,砂石車直線行駛沒打方向燈我沒意見!
但是事實上就是因為這樣路口爭道的車禍不斷,車道延伸線也劃了、砂石車停等紅燈也停了!是砂石車駕駛該死沒看路也沒看線,死角也看不到騎士,所以憾事發生了!
對,您只是在提沒打方向燈的可能性解釋別人的行為,只是幫腔不是選邊站!因為有車時您可能會打方向燈!開砂石車時其他車在死角內看不到,會不會打我就不知道!


billlions wrote:
要惱羞早在我回答問題前就用小學生方式問您了,何必大費周章耐心回答完問題才說這些!
回個文就會惱羞?


Deoxyribose wrote:
呵呵~你可以繼續凹^++^


您自嗨~請繼續!

Deoxyribose wrote:
2.你前面問過了我也回過了,鬼打牆?
3.麻煩你去重新仔細看我前一篇怎麼寫的,眼睛若有問題就要去看醫生
4.承3
你的行車方式關我何事
我在本樓討論本案又不是在討論你怎麼開車
你只是把你的認知當作絕對正確,和你不一樣就一定是錯的如此而已
而你要和人辯論卻理解能力不足
自己理解能力不足被打臉則找藉口推別人表達不清楚


是的,您只是解釋一般大眾行駛直線的可能性,您是"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我行車方式您認為不關您事,我提不提我的駕駛方式是我的自由我的發言權,您不喜歡您可以略過不回、不看,我既沒有私訊給您通知也沒有逼您一定要依我的方式行車!您非樓主對我還要什麼發言限制嗎?
前面提過:每個人對於法規遵守的方式不同我予以尊重。
觀念、觀點、駕駛習慣、回文方式對錯其他看官自會公斷,我說的話也不是絕對的永遠真理!
只是希望透過討論讓更多人知道去避免憾事發生,甚至於在未來進一步讓交通更進步讓其他國家的人能夠像稱讚日本一樣稱讚台灣交通!
不會影響他人 不會影響交通流暢 所以違規不守法沒關係 免罰

就是這些一堆恐龍判決 造就現今交通那麼亂 社會那麼亂 警察權威消磨殆盡

那種鳥判決 看了就非常不認同
billlions wrote:
沒打方向燈換車道 免罰
1.警方行車記錄器+兩名員警目視"已證明"葉男未打方向燈
2.法官判定葉男免罰,是審酌雙方(葉男+警方)證詞!
警方不就是讓民眾撤單的要件之一嗎?再來雙方都說沒有其他車,表示沒有其他第三人證!
只有法官參審申訴文件沒有傳喚警方到庭證詞會撤單嗎?
這不是警方證明什麼是警方證明?難道要說100%警方自己當法官自己審才叫警方證明嗎?
這次是設"交通違規申訴流程"的條件嗎?有影響嗎?


哈哈哈
法官審酌雙方(葉男+警方)證詞而判定葉男免罰
所以你這意思是警方算有幫忙葉男撤單
我笑翻了
你可以凹成這樣真是奇葩


billlions wrote:
請您繼續自嗨~!
各地方交通局就是為了消彌這種沒有打方向燈的可能性,盡可能在路口盲區劃設車道延伸線!(我前面說過了)
今天沒有車道延伸線的路口,砂石車直線行駛沒打方向燈我沒意見!
但是事實上就是因為這樣路口爭道的車禍不斷,車道延伸線也劃了、砂石車停等紅燈也停了!是砂石車駕駛該死沒看路也沒看線,死角也看不到騎士,所以憾事發生了!
對,您只是在提沒打方向燈的可能性解釋別人的行為,只是幫腔不是選邊站!因為有車時您可能會打方向燈!開砂石車時其他車在死角內看不到,會不會打我就不知道!
您自嗨~請繼續!


你有意見可以去向交通局建議或申訴
我不是來聽你闡揚你的觀念的
現在才明白並承認我是在解釋別人的行為??


billlions wrote:
是的,您只是解釋一般大眾行駛直線的可能性,您是"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我行車方式您認為不關您事,我提不提我的駕駛方式是我的自由我的發言權,您不喜歡您可以略過不回、不看,我既沒有私訊給您通知也沒有逼您一定要依我的方式行車!您非樓主對我還要什麼發言限制嗎?
前面提過:每個人對於法規遵守的方式不同我予以尊重。
觀念、觀點、駕駛習慣、回文方式對錯其他看官自會公斷,我說的話也不是絕對的永遠真理!
只是希望透過討論讓更多人知道去避免憾事發生,甚至於在未來進一步讓交通更進步讓其他國家的人能夠像稱讚日本一樣稱讚台灣交通!


你看看
你又在腦補別人沒講過的話了
我哪一篇回文講過我是"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是106樓講他自己的行車方式
我從來就沒有在本串任何一樓講過我的行車方式
我說106樓講的話我講過是指"打方向燈主要的用意是為了讓後方車輛知道"這句
我記得我有用引號說明, 你沒看到嗎?
對106樓所述"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這句的回應的意思是
與新聞連結中法官說詞相符
前面你說我沒看到你的問號
看來也沒看到我的引號


你說你說的話不是絕對的永遠真理
我倒想問問
你這位"有車會打,沒車也會打"
要如何看待106樓說他自己"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你可以把你回應我的拿去回應他


此外我也從來沒說要限制你的發言
但請不要一直擅自腦補別人沒講過的內容
這在法庭上叫做"偽證"
如果你認為這也算是"限制"的話
那我真的
奇葩一個

對於本案的立場我在本串第一篇回文就說得很清楚了
如果不知道我在這可以再講一次無所謂
本案我並不會同情死掉的機車騎士
機車騎士死掉主要原因在於不會防衛駕駛
自己永遠要去警覺避開可能發生的危險, 永遠不要期待別人守法讓你不會發生危險
有問題嗎?
改考駕照要加考公民與道德,且每2年驗測公民道德,這樣看大家還會不會忘記道德

Deoxyribose wrote:
哈哈哈
法官審酌雙方(葉男+警方)證詞而判定葉男免罰
所以你這意思是警方算有幫忙葉男撤單
我笑翻了
你可以凹成這樣真是奇葩
(恕刪)


那請解釋願聞其詳,不過反正怎樣討論別人講就是凹,您的回文就是什麼都沒說!!
多說無益!

Deoxyribose wrote:
你有意見可以去向交通局建議或申訴
我不是來聽你闡揚你的觀念的
現在才明白並承認我是在解釋別人的行為??
幫不了你


早就在做的事(交通局、公路總局、各縣市警察局)不勞您費心提醒了!
我的觀念本來就不是只講給您聽!
反正您不愛,多說無益!


Deoxyribose wrote:
你看看
你又在腦補別人沒講過的話了
我哪一篇回文講過我是"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是106樓講他自己的行車方式
我從來就沒有在本串任何一樓講過我的行車方式
我說106樓講的話我講過是指"打方向燈主要的用意是為了讓後方車輛知道"這句
我記得我有用引號說明, 你沒看到嗎?
對106樓所述"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這句的回應的意思是
與新聞連結中法官說詞相符
前面你說我沒看到你的問號
看來也沒看到我的引號


你說你說的話不是絕對的永遠真理
我倒想問問
你這位"有車會打,沒車也會打"
要如何看待106樓說他自己"有車會打,沒車不會打"?
你可以把你回應我的拿去回應他


我不需要您幫腔的解釋別人的行為!您可以繼續,是跟您講一下"我不需要",必要時我自己會略過、不回應!
您說:我從來就沒有在本串任何一樓講過我的行車方式
前面提過:每個人對於法規遵守的方式不同我予以尊重。(第二次講)
我的回文並沒有限定某些人才能看,對方有看到自會自行思考!
尊重他人並對自己的論點跟觀念負責,這句話送給您!


Deoxyribose wrote:
此外我也從來沒說要限制你的發言
但請不要一直擅自腦補別人沒講過的內容
這在法庭上叫做"偽證"
如果你認為這也算是"限制"的話
那我真的幫不了你
奇葩一個


歡迎提吉!
我等您提我的"偽證"以及之前的"承諾的佐證"!

Deoxyribose wrote:
對於本案的立場我在本串第一篇回文就說得很清楚了
如果不知道我在這可以再講一次無所謂
本案我並不會同情死掉的機車騎士
機車騎士死掉主要原因在於不會防衛駕駛
自己永遠要去警覺避開可能發生的危險, 永遠不要期待別人守法讓你不會發生危險
有問題嗎?

這跟之前我回應#109樓hgt144以及該重機+砂石車影片第一次出現的樓中台3線重機車死亡車禍 騎士遭砂石車輾斷頸#354樓
請慢用!
心寒天,天留我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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