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只能說辛苦了很多人觀念還是老舊 我家門前是我家的概念當你這棟樓沒法定停車場之類的 所有人都平等的門前馬路未違法之空間 大家都可以停的為什麼???? 就沒合法車庫出入口阿擋個鬼阿???還是老話一句 不是1樓買30坪 就送門口60坪土地馬路
Fscbmw528 wrote:我是不打算這麼做,大家都是為別人在生活!如果有好的環境,誰願意住在是非之地! 等搬走再搞阿君子報仇永遠不嫌晚而且輪胎行老闆還會莫名其妙誰搞他盈華汽車嘛老闆是他嗎??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E8%A8%B1%E8%A3%95/100005771743934?fref=nf
triad wrote:樓主 只能說辛苦了...(恕刪) 還是真的有頭腦清楚的人,之前因為抛棄継承的問題,請了幾個律師,也順便想要把房子给賣掉,只是價錢不好,一坪3·5萬,只能賣150萬,所以雙親只好继续住下去!下表给專業人士看:
我覺得大家互相體諒一下,像我租來做生意的店面,常常有人一停就超過一小時,我們自己要上下貨或者客戶來都無法停車,還有去50公尺外的燙頭髮的歐哇桑,一停就超過4小時,也不放連絡電話號碼,請問我們還要做生意嗎?我們也只是放個紙條而已,要是停在我們斜對面檳榔攤的門口,早就被砸了。我常講,做一些事情,先站在對方位置角度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