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擋風玻璃被油性簽字筆寫下:門口停車留電話


pin520 wrote:
守法歸守法 , 不...(恕刪)


樓主都說了人行道以內空地是大家持分的哪來他們車庫?
樓主 只能說辛苦了
很多人觀念還是老舊 我家門前是我家的概念
當你這棟樓沒法定停車場之類的 所有人都平等的
門前馬路未違法之空間 大家都可以停的
為什麼???? 就沒合法車庫出入口阿
擋個鬼阿???

還是老話一句 不是1樓買30坪 就送門口60坪土地馬路
Fscbmw528 wrote:
我是不打算這麼做,大家都是為別人在生活!
如果有好的環境,誰願意住在是非之地!

等搬走再搞阿
君子報仇永遠不嫌晚
而且輪胎行老闆還會莫名其妙誰搞他

盈華汽車嘛
老闆是他嗎??
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E8%A8%B1%E8%A3%95/100005771743934?fref=nf
你不爽就吉他啊
找可以告的告他啊
花點錢提起民事訴訟
把這個無賴的違建拆個一乾二淨
法定空地回復原狀
誰也不許占用
反正是他自找的


台灣這個小島上甚麼不多
就是自封的巷弄領主最多
趾高氣昂橫行霸道無視他人
這類人迫切需要被教育


這種事情,因立場不同,永遠都會有正反雙方說法.
停別人門口,應留電話,基本禮貌而已.爛車或好車,都要留電話.
用油性簽字筆寫在擋風玻璃上的人,是很可惡!這種惡人,有一天會遇到比他更兇惡的人來收拾他的.
triad wrote:

樓主 只能說辛苦了...(恕刪)


還是真的有頭腦清楚的人,

之前因為抛棄継承的問題,請了幾個律師,也順便想要把房子给賣掉,

只是價錢不好,一坪3·5萬,只能賣150萬,所以雙親只好继续住下去!

下表给專業人士看:



無聊,這麼一點事都要po上網取暖,都幾歲了這種小事還沒辦法處理嗎?
Fscbmw528 wrote:
車停在路邊既無紅線也...(恕刪)
dis770709 wrote:
無聊,這麼一點事都要...(恕刪)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真的無聊,還好我老婆不知道,不然會被駡死!
老婆在叫了,要去睡覺了!
(叫我去睡覺,不要玩電腦了)
我覺得大家互相體諒一下,像我租來做生意的店面,常常有人一停就超過一小時,我們自己要上下貨或者客戶來都無法停車,還有去50公尺外的燙頭髮的歐哇桑,一停就超過4小時,也不放連絡電話號碼,請問我們還要做生意嗎?我們也只是放個紙條而已,要是停在我們斜對面檳榔攤的門口,早就被砸了。
我常講,做一些事情,先站在對方位置角度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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