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年初四,大型重機違規來認領囉~ 影片多,請耐心!


tansywen wrote:
所以在不違規的情況下,機車能鑽不鑽嘛?
汽車要塞在那邊,那是政府該去煩惱的。


交通法規怎麼寫用路人就怎麼做
駕照不是考好玩的

左側看起來確實有位置,為什麼不利用左側超車?

tansywen wrote:
說句實在的,我也覺得他勇氣10足,
或許這是他滿足的方式,旁人無從置喙,
但是會讓人有一種疑惑是,
不管有沒有理,
現在流行發言時要附上身家證明嘛?


因為本板最喜歡嗆人買不起重機,買不起XX

才會引起網友不滿po餘額吧
這個時候我就想出來XX一下,塞車時我也好好排隊,牠X的從後面追撞我是什麼意思!
這些檢舉魔人自以為有個行車記錄器,跟擁有死亡筆記本一樣,自詡為夜神月,惩奸除惡,也想當新世界的神。

可是,自古以來,想當神的沒有一個有好下場!

sp128 wrote:
這些檢舉魔人自以為...(恕刪)


這比喻前段不錯

但是台灣的罰責不痛不養啦

因為有三個版友
號稱月薪八十萬以上

或被號稱十億身家

還是小白兔式的發問 有六七千萬 到底要不要退休! (問的對象 是一群月薪二萬 三萬 四萬為主的版友)


看不過 看不慣 雖然我沒十億 也沒月薪八十萬以上 但至少我能PO!


反而這三個號稱有錢的 那麼長時間下來 從來沒親眼看見過他們有什麼可以PO! [就算是假的也沒關係 至少還有PO假的! 也表示有誠意!]


永遠一直在那邊打字 多有錢 多有錢! 卻永遠都沒人看見過‧‧‧


=


樓主有些檢舉確實有其道理

但譬如貨車那一起事件 我個人觀點就覺得非常糟糕! 貨車本開的好好‧‧‧ 被激怒後也開始飆, 一個不注意要是危害到其它用路人該如何是好?


試想想 樓主如今若為月薪二十萬 四十萬 六十萬職位

每天忙工作的事都忙不完了 還能有多餘體力去檢舉嗎?(有些檢舉是對的) [但貨車這起 我個人就覺得實在非常不好!]


我感覺不到樓主有一個確定的準則存在? (就像版友說的 在貨車那起事件中 樓主闖紅燈。 有檢舉自己? 連續狂閃大燈 開遠燈 這有檢舉自己嗎? 總不可能別人犯規 就檢舉! 自己犯規 就不檢舉吧。)



那 講太多也沒太多意義 我只能用最快速的方式來表達!!!

若如今要去賺四十萬月薪的工作,也就沒閒情逸緻或時間 去做出某些需要花時間做的動作!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我的~天天天 wrote:



這比喻前段不錯...(恕刪)


的確,我也覺得台灣的交通罰則不痛不養
才會導致現今如此的交通亂象。

既然如此,樓主可向政府建議修法
以後這些並排停車、紅線違停、佔用機車優先道的駕駛人全部都用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來判決。

不管二輪還是四輪,大重還是普重
保證都會乖乖的,也順勢達成樓主所期望的烏托邦。
sp128 wrote:
的確,我也覺得台灣...(恕刪)


您還指望這政府?

就像蘇貞昌院長說我們要呼籲國人不要酒駕?譴責這種行為?

如同我想要呼籲他的頭頂能再長出髮量來一樣?有效嗎?

利害了我的政府

只要出事只會顧著呼籲、譴責,卻提不出更有效的罰責

pighead.jen wrote:
交通法規怎麼寫用路人就怎麼做
駕照不是考好玩的...(恕刪)

這我只能贊同一半,
闖紅燈要罰錢,當然,因為這對綠燈通行的汽機車與行人會造成危險與傷亡,
違規停車要罰錢,當然,這會造成道路縮減,造成堵塞影響車流與不必要的變換車道造成的傷亡,
那規定機車不能行駛機慢車道的用意在哪?會造成有人傷亡嘛?
規定機車停汽車格的用意在哪?
一般道路的禁行機車的用意在哪?
還是說政府的法規就是聖旨,
不但不能質疑還要大量檢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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