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擋百萬眾一心 wrote:你應該是完全法律門外漢刑法位階是高於道路安全條例的以法律人來看你的這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再回來說這24條的適用不要說方向燈機車騎士如果已經明顯威脅社會大眾生命安全就算開車的人故意直接開車撞死他有很大機會是無罪的 ??
以一擋百萬眾一心 wrote:以你的水準看不懂很正常我是在解釋你提出的疑問 突然跳出來講一些 我沒說的話 這24條的適用...是你跟別人正在討論的事情又跳出來解釋這些543...我覺得你還是跟原本的人繼續討論相關內容以一擋百萬眾一心 wrote:你應該是完全法律門外漢刑法位階是高於道路安全條例的以法律人來看你的這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再回來說這24條的適用不要說方向燈機車騎士如果已經明顯威脅社會大眾生命安全就算開車的人故意直接開車撞死他有很大機會是無罪的 台灣剛好相反 很大機會是有罪...然後我回應的文章 原文是八樓的 所以建議看清楚再去回我上面這段話...
以一擋百萬眾一心 wrote:你知道的聽門外漢在討論其實就是很想插嘴跟你說脈夠共阿 那您可以不用理會我或是專程開一篇文章去討論您法律人限定的討論區,我會很樂意在這邊看不到你的回文。或是有勞你幫我找一些台灣的案例 對於你說的這段話...不是胡說八道的佐證 謝謝!!已經明顯威脅社會大眾生命安全就算開車的人故意直接開車撞死他有很大機會是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