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的狀況百百種,台灣用路人的素質也是普遍偏低(我這樣講很殘酷但就是事實)
再加上台灣的先天條件及智障法規
到底在內線超車道 是否能以最高速度在內行駛 其實要看當時的狀況而定 (但其實在法規上是沒有違規的)
一台車如果再超車道以119公里定速行駛(速限110) 確實沒有違規, 你能說他是龜車嗎? 也不能!!!
你說他表速準嗎? 不一定準,但是我相信誤差值再怎麼樣誇張也絕對不會超過上下10公里吧...?
所以如果你想超車,你勢必會超速,這時候違規的人 不就是超速方嗎?
有人會說,超速違規是他家的事, 那要超車,不也是你家的事嗎???
而且會想要違規超速去超車的人,是因為什麼因素?
甩帥?秀性能?趕時間省那幾分鐘幾秒鐘然後下交流道還不是要等紅燈,然後看著後照鏡中慢慢駛向你的剛剛被你超的車輛?
就算是車上有什麼緊急狀況,你也可以閃雙黃燈行駛路肩,或者打電話請警察開路或叫救護車.
因為沒有人會知道你車上發生什麼事,也沒有人有責任跟義務去承擔你違規超速又超車所帶來的隱藏風險!!!
再來,一台車如果再超車道以100公里定速行駛(速限110) 數據上來看 在超車道應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是你沒辦法舉發他 你能說他是龜車嗎? 這就非常尷尬了 因為他不是非常慢,也不是非常快 全看你怎麼定義
不過也只能建議這種人,不要占用內線車道.
至於低於100公里還在內線占用車道的.就沒什麼好解釋的.
我的結論是在台灣"特殊的法規及用路環境因素下"
在內線車道以最高速度行駛,確實沒有錯
但在內線車道低於最高速度行駛,確實不妥,應立即讓道
至於在國道上為了超車而超速這種行為,我不支持,十次車禍九次快,國道上的LED字幕標語也常常寫道類似關於超速的警語,我相信這不是空穴來風.
所以不需要去爭什麼超速是你家的事情,因為如果超速而導致車禍,我相信絕對不止是只有你家的事
而龜車也是不對,如果要90-100順順開,也不應該佔用內線.
總歸一句 以安全為前提上路 行車不超速.不違規.不當路隊長. 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
我相信台灣的交通一定會改善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