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勵 wrote:
距離三公尺內就算是斑(恕刪)
警察畫線量給大家看了,你們看看照片看我是否敘述是虎爛的?
有圖有真相,行人走鬼之斑馬線?3公尺?遠遠超過3公尺了吧?
他都快衝到馬路中央了所以你們要怎麼閃?
該路段無行人號誌,我所謂的綠燈是我行車方向的綠燈,我再說一遍不要再搞錯了
hoods wrote:
2019/12/28....
機車刮地距離2.6M
機車倒地靜止後的後輪前緣距離斑馬線
總共共2.9M
時速換算2.6X固定常數254X柏油路系數0.75=495.3開
根號=22.255算你時速30公里啦!
夠慢了吧!這樣叫做應注意而沒注意?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