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ld5566 wrote:
我在01這看到開車的被檢舉未打方向燈,大部份的回文都一致叫好
但是看到騎車的被檢舉未打方向燈,卻大部份的人都在罵檢舉人
真TMD二輪嘴臉一堆
誰管你騎哪裡,變換車道前打個方向燈很難?
方向燈選配?還是騎二輪很偉大到可以不用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檢舉剛好而已,四輪二輪應一視同仁
我也常騎機車,但我若被檢舉到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我會鼻子摸摸認錯
誰叫自己忘記打方向燈,駕照又不是雞腿換的,錯在自己而非檢舉人
你知道發文者的問題在哪裡嗎?根本是交通標線搞不清楚。
道路邊線以外的地方叫做路肩,甚至連道路都不算,動力車輛(包含汽機車)原本就不能行駛在上面。
因此,這個違規檢舉的內容本來就是錯的,機車騎士也不該騎在路肩或道路以外的範圍,他應該乖乖地騎在車道上,這才會有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的問題。
抱歉,本來不是很想回應這個人的發文,看到你的留言,我忍不住了...
個人積分:12136分
文章編號:76506323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