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怪外送員突衝出! 監視器還原「沒碰到」

Kang-Wei Tzou wrote:
車禍事故並非看是否碰...(恕刪)

外送員若是一就要抓去關了。過失傷害。
cyt7241208 wrote:



摔車的確是因為...(恕刪)

若旁邊站著美女,看到摔車。美女要抓去關嗎?
路上車禍,看到自己也車禍,原車禍者要賠嗎?
沒違規就沒肇責。所以外送車沒超越停止線無肇責。
Y C-L wrote:
外送員停車+轉頭,該(恕刪)


我跟你的看法很接近,
我一直重複看外送員前輪位置,
基本上並無過失。

而且這案例一旦外送員被判賠,
台灣的法律制度會撤體崩潰。
(覺得我在開玩笑? 我其實有在猜,那些認定外送員違法的有多少人學過法律?)
(躲在螢幕後面的鍵盤高手很多,但是一旦面對事情,縮得比誰都快。)
馬車零件已停產, 這下想修也沒料了
這好像也要看每個地區習慣的判例?
有些就算沒碰到但證實有影響到還是會算到肇責
淡紫小草 wrote:
我跟你的看法很接近,(恕刪)


阿伯嚇到犁田是事實
外送員被法官判決有10-20%肇責也沒問題
別再說司法崩潰了⋯⋯🙄
該罵的是立委⋯⋯😛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BigMac4Diet wrote:
嚇到是事實,而被嚇是(恕刪)


難得遇到認真理性討論的人!!!
你完整的表達了我想說的,我原本只是想嘴一下標題上的「沒碰到」XD

次要我想說的是一個事故的產生不完全是雙方的問題
可能是道路設計不良而導致的
只是很多媒體都刻意模糊化這一塊
或是反而選擇妖魔化駕駛人(兩輪更為嚴重)

這個車禍除了道路可能設計不良
也可以探討政府長久以來的機車靠邊騎政策是否正確
是不是選擇跟上車流而不是一昧地靠邊騎而比較好呢


BigMac4Diet wrote:
...在幹道切入主現實...

你要表達的應該是支道進入幹道,或是支線進入主線之類吧?!
這裡怪怪的XD
自摔的話
熊貓根本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個案子到派出所去很高機會被吃掉搓掉
沒有碰觸就不是交通意外事故

家人之前遇過 對方就是擺明了沒碰到沒事
然後派出所吃案,不開三聯單,即使後來放話要上媒體開了一份
裡面的時間地點跟車號都亂寫一通

監視器? 那個只有刑案時才會有畫面啦
這速度根本不算衝出,如果經過沒紅綠燈的路口卻不能接受隨時有車可能出來那就是駕駛自己有問題了.
Ja100cky wrote:
補充影片車禍發生倒底(恕刪)


沒吃飯就騎50cc就好

騎那麼大台扶不動 在那怪東怪西
可以告他誣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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