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C-L wrote:外送員停車+轉頭,該(恕刪) 我跟你的看法很接近,我一直重複看外送員前輪位置,基本上並無過失。而且這案例一旦外送員被判賠,台灣的法律制度會撤體崩潰。(覺得我在開玩笑? 我其實有在猜,那些認定外送員違法的有多少人學過法律?)(躲在螢幕後面的鍵盤高手很多,但是一旦面對事情,縮得比誰都快。)
BigMac4Diet wrote:嚇到是事實,而被嚇是(恕刪) 難得遇到認真理性討論的人!!!你完整的表達了我想說的,我原本只是想嘴一下標題上的「沒碰到」XD次要我想說的是一個事故的產生不完全是雙方的問題可能是道路設計不良而導致的只是很多媒體都刻意模糊化這一塊或是反而選擇妖魔化駕駛人(兩輪更為嚴重)這個車禍除了道路可能設計不良也可以探討政府長久以來的機車靠邊騎政策是否正確是不是選擇跟上車流而不是一昧地靠邊騎而比較好呢BigMac4Diet wrote:...在幹道切入主現實... 你要表達的應該是支道進入幹道,或是支線進入主線之類吧?!這裡怪怪的XD
自摔的話熊貓根本不用負任何責任這個案子到派出所去很高機會被吃掉搓掉沒有碰觸就不是交通意外事故家人之前遇過 對方就是擺明了沒碰到沒事然後派出所吃案,不開三聯單,即使後來放話要上媒體開了一份裡面的時間地點跟車號都亂寫一通監視器? 那個只有刑案時才會有畫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