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daniel8904009 wrote:
2020/10/05(恕刪)


語氣是強烈點,但敘述上確實沒什麼問題
我想樓主要強調的是『因果關係』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單就法規來看,由於車禍的發生並不是因為閃避騎士當下所造成的
加上沒有與機車騎士有所碰撞,所以從法的角度來看
1+1的行為是屬於自己駕駛失當所導致連環車禍
依據目前現有的事證來看,確實是該由後面的1+1來負主要責任
而機車騎士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也如同版主所說就不再贅述

但機車騎士是否就不需要對那九台車進行理賠
這點可能會朝向道義上是否需要負擔責任來做判決
也就是說雖然就事證看來,車禍造成的主因來自於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所造成
但也未必表示該騎士不用負責任,但確實是不需要負完全責任

聽起很不合理,因為明明就是:『大家因為這個騎士而塞在路上,進而發生了車禍事件』
但如同版主所說,因為逗號前後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只有時間上的前後

舉例子來說:如果改成『車子為了閃避該騎士的“當下”導致失控,進而造成了車禍』。即便無碰撞發生,但只要車主能舉證,那麼這段因果關係就會確認。那麼騎士很有可能需要負擔大部分的賠償責任。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責任百分比的界定除了法規以外,另外就是由法官自由心證。

法規就是法規,所有的判決都需要依法有據,對於模糊的地方,也會參照過去判例來作為參考依據,儘管有些東西聽起來不可思議。儘管該騎士違法在先,但法律的基本精神與存在彼此都是獨立的。也就是說除非該騎士的違規行為直接導致車禍發生 (這樣說有點在繞口令),否則他違規的事實與其他事情無關的 (敘述並不是那樣好,但是真的要敘述起來會很文鄒鄒)

最後要補充的是,法律上所謂的因果關係,並非只是單純邏輯上:因為你做了什麼事,而發生了什麼事。例如這個案例。所以往往如果沒有去熟讀法律和判例,只靠自己的認知和邏輯推理是會與最後判決有差異的。這不是你的認知或法官的認知有錯,而是要回歸法的基本。當然,因為法永遠無法盡善盡美,其留下了許多解釋空間,這也就是律師與判例存在的重要性
大憨包 wrote:
語氣是強烈點,但敘述(恕刪)

所以,機車騎士的行為有沒有導致貨車停在車道上?

停在高速公路車道上
後方無警告標誌
是否可預期會被撞?

如果這麼安全
就讓騎士繼續躺好躺滿就好
為什麼要趕著先把人拉出護欄外?
元寶寶 wrote:
兩輪大爺,原因就是如(恕刪)


樓主講的應該是法律上的邏輯:)
所以他敘述大部分其實是對的
daniel8904009 wrote:
2020/10/05(恕刪)


沒辦法

就一堆人邏輯不清楚
等著看最後結果

看誰被打臉?
master1899 wrote:
沒辦法

就一堆人邏輯不清楚

的確
daniel8904009 wrote:
清理思緒,好好當個有邏輯思考能力的人

樓主邏輯很清楚,台灣真的太少邏輯清楚的人,一堆酸民只會一昧的跟風,但每個人只要仔細沉澱剖析這事件,樓主分析完全透晰真實,真希望台灣多一點像樓主這樣思路邏輯清楚的人....
交通戰文真的是01每日最占版面的文章,用戶可以黑名單,有人知道怎麼可以把討論區黑名單嗎?
木統豬 wrote:
樓主邏輯很清楚,台灣真的太少邏輯清楚的人,一堆酸民只會一昧的跟風,但每個人只要仔細沉澱剖析這事件,樓主分析完全透晰真實,真希望台灣多一點像樓主這樣思路邏輯清楚的人....

可能哪天當樓主在高速公路上
撞到後面無警告標示停在車道上的車輛時
就知道甚麼邏輯是正確的

看看警察到傷者旁第一個動作是甚麼
就知道哪種邏輯正確
daniel8904009 wrote:
daniel8904009 2020-10-06 11:54 1樓
2020/10/05
發生一起國道警察與一名機車騎士追逐的新聞
最後機車騎士右切車道時與外側小型貨卡擦撞倒地


總算有腦筋清楚的人了 賠償要講究法律責任

在影片的1方11秒的地方,這輛全拖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人家遊覽車和砂石車都有注意車前路況,有減速並打雙黃燈警示後方了
全拖撞上一堆車之前,該白目機車騎士早就倒在路肩邊邊了,變成待救援的傷患
騎士本身的違規行為早就停止了,對於之後發生的事已無肇事責任
全拖本身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車前路況才是大追撞的主因
全拖是某物流公司的車,應該有保險,這次沒出人命,保險公司可鬆一口氣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某機車在一般鄉間道路蛇行因而和A車碰撞
倒地的機車和A車都停在路中間,後方B車沒有注意到前方的A車是停止的
B車因此又撞上A車,這第二次的事故責任難道也要算在機車上嗎?
當然不行啊,肇事賠償是一碼歸一碼,法律就是這樣的
(1)機車和A車彼此要去談賠償
(2)B車撞上A車,B車要負全責去賠A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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