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懲罰對方,就請律師打官司,跟他訴訟到底。否則的話,刑事方面,依法過失致死最重只有2年徒刑,法官不會抓超過1年。他如果沒有肇逃,留置現場,法官還會減其刑,最後可能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會讓你很嘔吐。丈人於2016年騎車在慢車道上,被無照駕駛(駕照已因案被吊銷)且為過失致死累犯的人,自後方撞死。肇事者未和解,未賠償(他自己開價賠償100萬,家屬也接受這個金額,結果他事後雙手一攤沒錢)。法官因此加重其刑,又因為肇事者留置現場坦承肇事,減輕其刑。最後判刑10個月。區區10個月。
mandy08088 wrote:想懲罰對方,就請律師(恕刪) 要推動修法無照駕駛被查獲以公共危險以及殺人罪2條一起送辦一個人無照不是1.年齡未到不能考2.身心有障礙考不過3.重大違規累犯被吊照無照駕車真的很嚴重發生事故一律要算全責
這條就新屋要往中壢Costco的那條路我有時跑去永安漁港吃完海產之後想去中壢Costco晃晃就會走這條真的超扯,車是這樣一路逆向的嗎?還沒到那個彎之前,全部都整個大直線,還能一路逆向到這裡,不是喝酒就是吸毒有在習慣跑山路就知道,進彎前車子要在外側,進入彎中才能開始吃內側,轉向角度會比較小,路線也比較靈活騎士真的很倒楣,在那個時間剛好出現在那邊不然的話以這台車的速度和入彎點除非是配抓地性能胎+寬胎否則一定是往民宅那邊撞過去了跑在外側要入彎時會是這樣像那台車這樣逆向跑會是這樣這樣彎下去方向盤要多打,也在賭輪胎OK不OK除了酒駕和吸毒之外我真的還想不到有人怎麼會取這麼笨的路線…不過看看路邊的路燈桿和電線桿應該也是蠻多自撞的傻逼…只能說請樓主節哀這種人一定要告到底啦
竹北文興哥 wrote:要讓這種惡人受最嚴厲(恕刪) 馬國女大生家屬透過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提出國賠要求,並要求台灣政府對梁男處以極刑。對此,行政院院長蘇貞昌24日上午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前受訪表示,國人在國內犯法,一定依法嚴懲、嚴辦,非常能夠理解家屬心情,也一定會嚴懲兇手。政府對於國內受害民眾家屬是否也應有同理心。